惠东农业

家乡区县: 惠州市惠东县

农业在惠东县国民经济中居主要地位。民国38年(1949),农业总产值为275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6.9%。50年代前,境内农业经济以种植粮食(水稻、甘薯)为主,经济单一。农业生产由于受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束缚,加上水利设施缺乏,抗灾能力差,耕作制度和生产技术落后,因而生产水平低下。民国38年(1949),水稻总产量5.18万吨,平均亩产78.5公斤。[10]

1950年后,经过土地改革,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推广耕作新技术和良种,治理水土流失,改良土壤,使粮食生产有了较大发展。1956年,水稻总产量比1949年增长83.04%。[10]

1958—1965年,由于搞“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刮“共产风”,农业生产在管理上强调集中统一,农业生产强调“以粮为纲”,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展农业学大寨,农村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视多种经营为“走资本主义道路”,不允许农民发展家庭林、牧、副、渔业生产,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农业生产下降,农村经济一度萎靡不振。[10]

1979年以后,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三高农业”(高产量、高产值、高效益)。1985年,惠东县农业总产值结构中,种植业比重由1980年的59.3%降至48.1%。90年代初重点发展商品蔬菜基地,1995年,种植业商品率76.58%,比1988年的48.62%增加了27.96个百分点。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逐步向商品化、社会化、基地化转变,惠东县农业总产值和主要农产品的年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95年,惠东县农业总产值达10.67亿元,比1949年增长37.7倍;水稻总产量18.83万吨,平均亩产317公斤,总产比1949年增加35.3倍。

浅雪(2014-04-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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