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10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消法》修正案,增设最低7日退货的冷静期赋予消费者“后悔权”,虚假宣传的惩罚力度将从“退一赔一”追加至“退一赔三”,电商平台作为第三方也要承担有限责任。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
事件二:5月,国家工商局召开网络监管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在会上表示,中国《电子商务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正在起草。尽管尚无出台时间表,但在官方解释中,二类立法项目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可以“适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事件三:从今年4月1日起,由国税总局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并试行电子发票。然而实际交易中,多数网店并不愿给买家开发票,个别店家甚至表示,索要发票会增加他们的成本,买家需要另外交钱。
点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表示,2013年的电商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销售神话,“双11”阿里350亿的交易额,打破了历史以来的记录。然而,繁荣背后隐忧重重。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显示,仅该中心平台今年上半年接到全国给地电子商务投诉近41360起。此外,大型电商企业的投诉量居高不下。由于电商行业发展无止境,期间出现的问题不可预料,因此,至今尚无一部完全针对电子商务的立法,我们呼唤一部完全针对该行业的法律能够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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