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河,人们每到农历十二月都要进行“还福”(完福)。这种风俗的历史已有千年以上了。
何谓“还福”呢?“还福”就是人年初时在神坛里“许福”,叫该神明保佑自己、家人或他人的平安,或者做某一件事获得成功。承诺若如此,到年终时,他就用什么祭品来祭它,或用“奖旗”或“做电影”来酬谢。这种承诺陆河人叫“许愿”。民间广泛流传着“许人成债,许神成愿”的谚语就是出自于此。不过,无论情况如何,人们都会按承诺的去做。
人们到了农历十二月都要看日子(选择吉日良时)还福。这时,各神坛社庙信徒簇拥,香烟弥漫,好不热闹。还福的形式有集体的、家庭的和个人的。集体的叫“还大众福”;家庭的叫“还合家福”;个人的有的叫还“大岁福”或“时运福”等。人们还了福感到非常舒服。
若多年后才还福,这种做法叫“还老愿”。
据传说,人若在年初“许了福”,以后没有“还福”,神明就要“监责”他。人若受到神明的“监责”就会行衰运。
这是陆河人宗教信仰的形式之一,也是客家民俗文化的一部分。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