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人十二月“还福”趣谈

家乡区县: 汕尾市陆河县

在陆河,人们每到农历十二月都要进行“还福”(完福)。这种风俗的历史已有千年以上了。

何谓“还福”呢?“还福”就是人年初时在神坛里“许福”,叫该神明保佑自己、家人或他人的平安,或者做某一件事获得成功。承诺若如此,到年终时,他就用什么祭品来祭它,或用“奖旗”或“做电影”来酬谢。这种承诺陆河人叫“许愿”。民间广泛流传着“许人成债,许神成愿”的谚语就是出自于此。不过,无论情况如何,人们都会按承诺的去做。

人们到了农历十二月都要看日子(选择吉日良时)还福。这时,各神坛社庙信徒簇拥,香烟弥漫,好不热闹。还福的形式有集体的、家庭的和个人的。集体的叫“还大众福”;家庭的叫“还合家福”;个人的有的叫还“大岁福”或“时运福”等。人们还了福感到非常舒服。

若多年后才还福,这种做法叫“还老愿”。

据传说,人若在年初“许了福”,以后没有“还福”,神明就要“监责”他。人若受到神明的“监责”就会行衰运。

这是陆河人宗教信仰的形式之一,也是客家民俗文化的一部分。

残い(2014-12-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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