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央银行的职能进行了重大调整,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中分出,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单独行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央银行职能重点放在了货币政策和金融服务上。中央银行应该把组织各金融机构建立统一、高效、完善的电子金融服务体系作为今后几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⑴统一操作平台和数据库
对各金融机构新开发研制的业务程序,尽量要求使用统一的操作平台和应用程序数据库,为纵向业务程序的推广和使用以及便于操作、易于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横向业务的联络和信息共享减少中间环节和不同业务系统间的冲突,从而实现“数出多家,资源共享”。此外,对各金融机构正在使用的各种电子化服务系统进行协调和改造,建立中间数据转换接口,逐步实现相互间数据的信息共享。
⑵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为防范和解决电子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金融服务工作在电子化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建立统一协调的风险防范机制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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