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在民国前只有手工业生产,主要有蒲纸和烟花爆竹。据《陕西银行汇刊》和清光绪《蒲城县新志》载,明万历初年至清代,以兴镇为中心,民间开设的纸坊多达4000余处。所造纸张,远销陕北、兰州、平凉等地。民国时期,近代工业始有发展。民国20年(1931),西安集成三酸厂在蔡邓筹建硫铁矿,建成后至29年(1940),入股者100余人。27年(1938),韩仲鲁、王觉先创建白堤煤矿,集股300多个,年产原煤3万余吨。34年(1945),蒲城县建立民生纺织工厂,使用铁机织布,年产棉布300余匹。但全县工业生产仍以手工业为主。28年(1939)以后,各地陆续成立土布、土纸生产运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有了进一步发展。这些合作社见于记载的有:八福土布生产合作社,社员35人,股金372元,王锡令、武德孟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孟家坡土布生产合作社,社员27人,股金180元,乔宏远、高双成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东乐村土布生产合作社,社员30人,股金344元,王玉德、范天兴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永丰土布生产运销社,社员18人,股金1160元,荆文德、亢召雨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太平庄纱布生产运销社,社员13人,股金1900元,许德云、许本云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山王土纸生产社,社员31人,股金760元,王伯荣、王增选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坡头土纸生产运销社,社员24人,股金704元,胡生玉、李士杰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钟家土纸生产运销社,社员14人,股金260元,党茂亭、张月有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兴市镇土纸生产运销联社,社员15人,股金2600元,耿锡仁、胡生玉分别任理事、监事主席。
1949年4月蒲城全境解放后,根据党的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经过宣传动员,各地的油、糖、粉坊,兴镇的造纸业,保南洼等六处1700多部织布机,都迅速恢复生产。1950年初,对私营工业企业进行登记发证,使其生产合法化。当时开设的私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有洞子沟煤矿、利群煤矿和金粟面粉厂。
洞子沟煤矿1949年冬筹办,股金来源一是解放前白水胜利煤矿曹子登经手转入股金共35股,每股民国法币480万元;二是解放后新扩股金:县政府投资小麦563石(76005公斤),银行100石(13500公斤),田生春34石(4590公斤),高凌云35石(4725公斤),韩望尘20石(2700公斤),杨子俊5石(675公斤)。因设备简陋,井下水抽不退,于1950年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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