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地形北高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呈坡阶状递降。地貌复杂多样,川原沟坡,山丘洼地兼有,而以平原为主。土质基本良好。光热资源丰富,但雨量偏少,且降水季节不均,冬、春干旱,夏湿、秋多霖。气温和雨量南北差异明显。境内河流较少,北、中部地下水位亦深。1949年以前,仅在县境南部有水浇地0.34万亩。由于这种自然条件,历来多种植粮食作物,北部沿山地带户牧少量羊群,中、南部除种植粮食作物外,还种植少量棉花。全县粮食作物以夏粮为主,夏粮以小麦为主,小麦以正茬为主。在1950年土地改革以前的两千多年间,一直处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下,依靠人、畜力耕作。汉、唐时代,因推广新式农具,曾出现农业生产发展的高峰。但以后生产工具和技术很少改进,农业发展缓慢。到清末及民国时期,由于政治腐败,横征暴敛,战争连年,自然灾害频仍,地租、债务、田赋、苛捐杂税、差役、兵役等,压在农民肩上,致使生产停滞,丰收年景粮食亩产80公斤左右,歉收之年亩产仅40公斤上下。
解放后,农民获得和平安定的生产环境。1950年进行土地改革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51年粮食总产即从1949年的7.18万吨增至11.63万吨。此后,国家设立管理农业生产的行政机构和科研机构,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推广现代化农业机械,发展电力,施用化肥,改进耕作制度和技术,实行科学种田,使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变化,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虽受“左”倾思想影响,但总的趋势还是曲折地向前发展着,风调雨顺之年(1965、1975)获得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的干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后,改革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粮食产量连年增长。至1985年,亩产达到177公斤,总产26.21万吨,比1979年增长27.7%。大家畜增至7.2万头,比1979年增长35.6%。由于农田基建进展缓慢,比价政策尚未调整,加之干旱等不利因素影响,从1986年到1988年,粮食总产在22万吨至25万吨之间徘徊。1989年风调雨顺,粮食亩产增长到188公斤,总产29.44万吨,达历史最高水平。棉花亩产34公斤,总产320.8万公斤。大家畜增至7.79万头。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99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是1949年0.45亿元的4.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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