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禁忌习俗

家乡区县: 清远市清城区

清远市清城区,在中国古代儒家文化历史的熏陶下,清远县(古代旧称)内历史上的民间禁忌习俗种类繁多,同时也由于居住地域、姓族、职业及文化科学水平之间的差异,导致形成的禁忌习俗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但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清远市人们的文化科学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其中很大一部分禁忌习俗也开始被民众所淡忘和废除;但是,还是有一些习俗,仍沿袭至今,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存在的,且相对流行。下面我就介绍其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旧习俗:

1.“三娘煞” 忌:民间以农历每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日为“三娘煞”日,认为“三娘煞”办喜庆事、探病等都不吉利。

2.丧忌入人门: 家中做过丧事之人,百日之内忌到他人家中串门或探亲。

3.探病忌: 买猪肉到病人家探视,忌搭配猪肠,买水果到医院探望病人忌“九”数,因清远白话方言“肠”字、“九”字分别与“长”字、“久”字谐音,意谓病期会延长,不吉利。

4.大年初一忌: 忌报丧、忌杀牲、忌扫地倒垃圾、忌向门外泼水、忌讲不吉利的说话。

5.“鬼节”忌: 民间称农历七月十四为“鬼节”,忌夜间外出,怕遇鬼中邪。

6.孕妇忌: 怀有身孕的妇女,忌到做过丧事的家里。

7.产妇忌: 产妇忌在坐月子期间进入他人卧室和走亲串门。

8.出嫁女忌: 出嫁女忌除夕回娘家吃“团年饭”,忌回娘家生孩子。

9.婚嫁忌: 从农历三月清明节至四月初八日期间,忌办婚姻喜事。

10.“疍[dàn]家忌”: 清远白话方言称在北江等江河水域打鱼的渔民为“疍家”,旧时渔民食、住多在船上,生活条件艰苦,工作危险,外出打鱼时忌将锅盖口、勺口朝下置放,避忌翻船。

11.女人洗头忌: 忌在家庭成员生日时洗头、忌早晨洗头、忌家人出远门当日洗头、新娘子忌结婚当日洗头。

12.生日设宴忌: 生日设宴忌食黄豆、豆腐。

詹格然(2014-05-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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