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财政局是县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法规和制度的拟订。
(二)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 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县级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政府贷款业务;管理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业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县属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县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性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十)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 息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财政局设1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物资、房地产管理、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草拟和转发财政税收方面的文件和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信息、会议、宣传、文秘、信访档案、接待、保密、办公自动化工作。
(二)预算股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的代编和县级财政预算的编制及批复;拟订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检查乡镇财政管理;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体制;管理和分配县级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负责审核地方税收提退;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检查;负责财政收支的统计和分析;编制县级财政决算和汇总全县决算,指导下级总预算会计工作。
(三)国库股
负责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尸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行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办理有关国库的收付事项;办理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开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负责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
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和年度财政统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土地、海域有偿使用费收入、彩票公益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及财务监督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罚没财物收入;对彩票市场及收益分配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县级预算外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外资金预算的编制、决算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国有房产转让收入、房改资金进行征收管理及实行财政监督。
(五)行政政法股
拟订行政、政法部门的公有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事业费、驻地武装警察部队经费补助、外事、外宣经 费;负责对县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拟订行政单位财政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 有关事项。
(六)教科文股
拟订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的公有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负责对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预决算。
(七)企业股
研究和配套我县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拟定和监督地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改革中的财务行为;负责全县企业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省市安排给我县企业各项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和追踪使用情况;按照政策,办理全县一般增值税的退税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登记、转让,查处国有资产流失,审查确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和立项,对资产评估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指导全县企业财务工作,监督全县企业的财务执行,帮助和监督企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参与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农业股
负责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负责和组织县直契税的征收管理;负责农业税收票证的领入、发放和核销管理;拟定农业税有关征收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用于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渔港建设、水库移民、粮食自给工程、治旱、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农业龙头企业等财政专项资金;拟定有关农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发放与回收:管理财政支农周转金的清理回收;管理农口企业、财务:编制和审批县上述部门的年度预算、决算。
(九)经济建设股
编制县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参与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投资进行检查监督和效益分析;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 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管理建设工程预决算中心。
(十)社会保障股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管理社会福利、优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以及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医疗统筹)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对卫生、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其下属机构的经费监督管理: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负责拟订和执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经费的使用和财政监督;指导全县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外经金融股
拟订和执行涉外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 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地方金融和境外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外债管理;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债券的发行、兑付等工作;负责拟订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负责外国 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世界银行贷款在我县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贷款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谈判、签约和转。贷业务:组织贷款项目设备招标采购;负责项目前、中、后期评估实施督导监测工作:负责审核项目配套资金、组织项目贷款回收及统筹对外还款。
(十二)会计股
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制订的会计法、准则、制度;负责管理和组织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会计工作、会计资料情况: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的社会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会 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十三)统计评价股(加挂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分析:拟订县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试:指导组织实施今县国有企业分类定级和效绩评价工作;指导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办公室
制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局内各股(室)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情况;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行政监察和纪检、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财政监督工作。
(十五)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工作人员的考录、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统计、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财政系统表彰活动: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 属单位的党务、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及工青妇等工作。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