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家乡区县: 吉林省乾安县

本报讯(记者葛文静)11月6日,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在市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干部监督工作经验,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会议通报了县区选人用人公信度监测工作情况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于洪岩作讲话。

就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于洪岩讲了七点意见。

他指出,一要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工作目标。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中央、省委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个核心目标,主动适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盼,紧紧抓住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努力取得选人用人公信度在较高水平上和较长时期里的相对稳定。未来2年,我市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再提高3个百分点,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彰显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把选人用人结果作为公信度的第一指标来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作风,坚持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确保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到最关键的岗位上,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三要建立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要突出规范性。要着力对干部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规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道程序,真正成为质量把关闸门和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屏障。

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工作。要增强公开性。要有序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有效扩大民主参与层面,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力求知情和关联群体都能有序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要体现竞争性。全市每年新提拔的干部中,通过竞争性方式产生的人选比例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四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维护选人用人公信度。今后,我们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12380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信访举报渠道,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主动查、深入查,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对查实的问题,果断处理,严肃追究责任,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五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充分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强化教育引导。要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不良行为测评工作。要探索建立市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诚信档案。

六要把定期监测工作作为有力杠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正确对待监测结果,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清醒认识自身公信度在全市的位次,把测评结果的压力转化为进一步提高公信度的动力。要认真抓好总结反思,不断改进工作。

七要树立用人主体的良好形象,赢得选人用人公信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按规律办事,按法规办事,发扬民主作风,正确行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用人,谨慎用人,从源头环节把好选人用人关,用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Carriageino(2014-12-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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