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市检察院反贪局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规范侦查行为,不断深化机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五年来反贪工作取得了累累硕果。2005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件72人,完成办案基数的109%,大要案比例为57.6%,有罪判决率70%;2006年立案74件76人,完成办案基数的113.4 %,大要案比例为76.3%,有罪判决率为75.7%;2007年立案79件79人,完成全年办案基数的117.8%,大要案比例为69.6%,有罪判决率为90.9%;2008年立案75件75人,完成全年办案基数的112%,大要案比例为70.2%,有罪判决率为114.6%,反贪工作连续5年在省院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截至目前,今年已立案105件,与去年同期比上升46.7%,人均办案0.28人,是全省平均数的1.9倍,有罪判决率占立案总数84%,为全省反贪工作及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个到位”,推动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多年来,松原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牢固树立“不办案就是失职,案件质量不高就是失误,办案效果不好就是失败”的观念,树立以数量为基础,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明确立案数量是工作力度的反映,判决率是工作质量的标志的指导思想,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来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为维护检察权威和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积极努力。二是工作思路到位。工作中,始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和“侦查一体化”的工作思路,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以易发多发案件的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以全市侦查部门一盘棋的“大侦查”格局为主要侦查模式,深挖窝案窜案。如2005年,市院查办了长春市南关区地税分局局长曹东晖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2006年,市院查办了吉林省科仑辐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乒特大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职务侵占案;2007年,市院查办了省高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窝案窜案。上述案件的成功查办,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市反贪部门又把重点放在了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上,仅2008年就查办涉及民生的案件28件28人,占全年办案数的37.3%;2009年又查办了前郭县农业局“阳光工程”及前郭县劳动局“春风工程”中相关人员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案件,共立案7件7人,目前这些案件已经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领导重视到位。两级院党组切实把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工作中,领导带头确定主攻方向,带头制定侦查计划,带头协调各种关系,带头处理疑难问题,带头排除干扰阻力,从源头上减轻办案干警的压力。四是对下指导到位。为切实将省院和市院反贪重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市院反贪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考评办法》。坚持把对下指导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做法是:每月对全市办案工作进行一次通报交流;每季度召开一次主管检察长、反贪局长调度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掌握办案进度和质量,制定改进措施和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积极营造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全力办案的良好工作氛围。
严把“五关”, 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2005年以来,松原地区反贪案件质量在全省一直位居前列,主要得益于工作中坚持严把“五关”。
一是严把初查关。在初查工作中,坚持运用“短、平、快”战术,以调查核实问题的真实性为主,为立案提供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做到:会合理布局,设计方案,确保初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会巧施谋略,秘而不宣,获取证据;会把握时机,适时立案,避免贻误战机。二是严把立案关。严格按照刑诉法和高检院关于反贪侦查工作细则的立案要求,坚决杜绝凑数案件和立案后不能交付审判现象的发生。在立案审批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知情面,保证立案真正在秘密条件下进行,为侦查工作的顺利展开创造条件。三是严把证据关。在证据的把握上,注意搜集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侦查人员在取证时,严格遵守刑诉法和高检院、省院的有关规定,确保证据具备合法性;注意固定证据的准确性和手段的多样性,实现同步视听资料、亲笔供(证)词和讯(询)问笔录三位一体的证据展示,增强了证据的稳定性;注意搜集证据的全面性,使每一案件事实不仅有相应证据证实,而且特别注意主要犯罪事实要有多个证据证实,搜集的证据能够形成闭合体系,得出的结论具有排他性、唯一性。四是严把结案关。办案中始终以能够交付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为标准来衡量移送起诉案件的证据,注重提高有罪判决率。对于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作出撤案处理,建立不诉、撤销案件事前报告制度。对于撤案和不诉案件的处理,要提前上报市院指挥中心审查,并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后方可执行。实行不诉、撤案案件质量分析通报制度,对其他办案人员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促使反贪干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办案质量。五是严把质量跟踪关。对于提起公诉的所有自侦案件,侦查部门均派办案人员进行庭审旁听并录音录像,及时掌握案件发展动态,针对被告人的辩解及时补查,完善证据。
措施有力,抓逃工作成果丰硕
松原市反贪部门坚持把追逃工作和办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采取有力、果断措施抓捕逃犯,取得了历史性突破。2005年以来共抓捕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40余人,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国家和法律的尊严。
一是加强领导。松原市两级院均制定了抓逃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市院主管检察长和反贪局长亲自深入到县区院听取抓逃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抓逃工作。二是加强协调。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尤其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借助公安机关的警力、技术侦查手段等优势,提高抓捕的成功率,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三是加强宣传。做好宣传和规劝自首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2005年至今,先后有7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开拓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完善办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确保反贪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市院反贪局将案件线索管理、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和流程管理机制改革作为抓好反贪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办案机制建设,为办案提供了可靠保证。
一是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优化了侦查资源配置。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由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反贪局长进行评估,根据线索的来源渠道和重要程度确定了“四优先一排查”的工作制度,即署名举报的优先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优先查、上级院及党委和人大交办的优先查、自摸有价值的线索优先查,并要求基层院将举报副科级以上案件线索必须上报由市院统一管理,把线索统一管理和优化侦查资源配置有机结合起来,使案件线索及时消化,合理分流。二是完善指挥协调机制,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强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了职务犯罪情报信息库和侦查工作人才库,配备了现代化的侦查、办公设备,加强了对案件线索的排查、交办和督办,实行案件线索、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等环节上管一级制度,强化了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具体承担起了组织指挥查办跨区域跨行业的大要案、组织大规模的专项侦查工作,通过指导办、参与办、提上来办等办法,减少和排除了各种阻力与干扰,使案件的侦破工作畅通无阻。三是完善流程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按照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的要求,进行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实行了微机化管理线索、领导层层审批、案管中心监督的网上办案模式,实现了办案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实现了大幅提高。
强本固基,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反贪工作的需要,市院采取了三项措施,努力建设一支能办案、能服务、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新时期反贪“铁军”。
一是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反贪干警业务知识培训班,通过聘请大学教授、上级院业务骨干讲课、观看知识讲座和经验介绍录像、业务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全市反贪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二是全市反贪部门从2005年起实行每年一次的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反贪干警述职述廉制度,提高业务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三是认真按照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高检院“九条卡死”等硬性规定对照检查执法行为,几年来,全市反贪部门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受到了省院和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赞许和充分肯定。松原市院反贪局连续四年荣获“全省优秀反贪局”称号;案件质量连续九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市检察院反贪局长付景江同志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荣立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省院评为优秀反贪局长。张雷、刘柏宇被省院评为优秀侦查员。12名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及通报嘉奖;市院查办的长春市南关地税局局长曹东晖特大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长春鸿鑫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候金洲案件荣获全省精品案件奖;抓捕逃犯工作获得成绩突出奖,在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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