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理智与情感

家乡区县: 潮州市湘桥区

很多人都没想到,这场审判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当近14个小时的庭审终于结束时,已经是12月8日的半夜。上海襄阳南路的上海高院大法庭的旁听席上,只剩下了3个人。但法庭外面的世界,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度丝毫没有削减半分。法庭被告席上,情绪波动,数次失控泣不成声的男子,正是复旦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森浩。2月18日,一审,林森浩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次的二审结果,决定了他的死活。

一审中沉默少语的林森浩,二审中更换了辩护律师,庭审过程中也变得更为主动。据《京华时报》报道,林森浩在庭审过程中,否认了自己的犯罪动机,“我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而且我要澄清一个事实,我在投毒后对水进行了稀释。”据他交代,自己之所以往饮水机里投毒,只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当时愚人节要到了,黄洋拍着我同学的肩膀说他要整人,我在一旁玩电脑,心里想着那我也来整你一下吧。”

正是这句话,令舆论场里的人们感到痛心甚至愤怒。把投毒作为一场玩笑,又说“我是一个很‘空’的人,我没什么价值观”,在《重庆日报》的评论员单士兵看来,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价值观决定思维模式,价值观也决定生活方式。林森浩毒杀室友,并不是缘于精神、心理的疾病,这就应该归于价值观存在问题。价值观是一个人认定事物、辩明是非的一种思维或取向,对人们自身行为的定向和调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难推想,没有‘价值观’,哪来‘是非观’?做出极端恶行,自然不难理解。”而同城的《重庆时报》评论部的编辑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们刊登了魏英杰的评论来试图揭示这个悲剧的深层次原因:“一个大学生,对生命重要性如此‘无感’,对杀人偿命这个简单道理都不懂。从小学到大学,林森浩接受正规教育十几年,到头来却是这么一个结果。这正应了我们老家一句俗语,‘读书读到裤衩里’了。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对于黄洋的家属,更是难以接受。黄洋的父亲在接受《新闻晨报》采访时就直言不讳:“我的愤恨只针对林森浩个人,是他谋害了我的儿子,至今还说是一个玩笑,太伤人。”《钱江晚报》的评论员刘雪松很能理解这种情绪,二审开庭前,他在为本报撰写的头条评论中,就曾呼吁读者们尊重黄家不原谅凶手的情绪:“不少人将黄家以及希望杀人偿命的人们愿不愿意原谅、包不包容罪犯,当成了对另一个生命冷漠、甚至丧失了同情心来施以道德压力,这种强加于人的情绪是相当野蛮的。”同样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作者认为“如果将面对杀人罪犯可能面临的极刑不持包容与同情的态度,就给对方戴上‘人性麻木、漠视生命’的道德枷锁,那么,这本身就是一种对人性和生命含义的扭曲与偏执,所谓包容、同情与道德,也因为对法律的漠视而大打折扣。”

严格来说,上海高院围墙外的世界里,对“不原谅”的黄洋家属的批评,并非主流。早前,复旦大学曾有177年学生联署签名,将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高院,却换来了舆论场里对判“死”的更多支持。当时,为《京华时报》撰写评论的王刚桥注意到,关于这一新闻的网易跟帖中,有17万网友参与,绝大多数站在了求情学生的对立面,而其中一则“同意维持原判”的简短回复得到了网友最多的“顶”。在这篇《复旦投毒案先予尊重再谈宽容》的评论中,作者语带怒意地写道:“受害人家属开启宽容之门以前,其他人要论理说法,只要不妨碍司法裁判,自可行使其言论自由。若公开的言论涉及到已经逝去的受害人及其在世的亲人,请给予起码的尊重。须知,言论自由也有边界,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法则。”

在这样一起令人震惊的、重大的悲剧事件中,理智与情感如何抉择,应该令舆论场里的许多人内心焦灼吧。12月8日深夜,在等待漫长的庭审结束的时间里,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还是决定在《新闻1 1》里说出自己的“逆耳忠言”:“有相当多的人对林森浩的同学写求情信给予了强烈的攻击,觉得他们太冷血,还有人说你写这样的求情信,不是干扰司法公正吗?不对,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人们都有权利去做法律允许他们做的事情。即便是林森浩也会有自己的辩护律师,法律的公正恰恰就是在听到各种各样声音的时候,还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这才叫法律的公正。”

国人常言,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法律确实不等于人情,它需要扎实的证据来说话,甚至在公诉案件中,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被告的权利,还要对公诉人进行种种限制。论者王石川在评论此事时,就想起了美国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杀妻案——虽然当时舆论界普遍认为辛普森有罪,但由于李昌钰等“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将警方的证据驳倒,致使案情发生大扭转,辛普森后被裁定无罪。提到这个例子,并非是为林森浩暗示什么,《中国青年报》评论版刊登的这篇评论,只是同样想提醒读者:“在法治时代,哪怕林森浩十恶不赦,他也有权利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基本正义。”

双方的证据已然呈上,最终的审判结果,依然要靠专业的法官做出。但无论如何,对两个年轻人的家庭和社会而言,这都是一起巨大而无可弥补的悲剧。我们的教育观、我们的法治观,能否从中汲取应有的教训?这是留给每一个人的问题。

yanjie(2014-12-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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