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2月3日讯(记者 孔冠军)记者从山东省进入人口老龄化20年座谈会上了解到,山东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全省老龄事业投入。2014年省级筹集各类老龄事业发展资金90多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以及为农村五保对象、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等政策。
“十二五”期间省级安排27.65亿元 加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等扶持力度
多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将本级老龄部门的工作经费作为财政支出的确保对象,纳入财政预算足额落实,保障了各级老龄部门开展工作的需要。2014年仅省级财政就安排省老龄办基本支出和业务类项目经费1300多万元。从2012年起,各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补、贴、奖、减、免”等一系列财政政策,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社区和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开办、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等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加快实现社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其中“十二五”期间省级安排27.65亿元。
从2008年起,省级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建立以奖代补机制,采取市级推荐、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等方式,对城乡优秀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性奖补,重点用于改善服务条件、改进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作用,加快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社会化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模式,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截止目前,省级财政已安排奖补资金5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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