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惠东县民间组织---谷会

家乡区县: 惠州市惠东县

200年前的清代,在惠东县出现了一种民间组织----谷会。谷会是 由同族10个人自愿结成的民间经济团体,他们在一个姓族内推选德高望重的长辈为“会头”,每人每月交一斗谷给会头,由会头逐月把10斗谷子轮给10个人中最急需办大事者,如婚嫁、丧葬、经商、上学等,每10个月为一期。
这些纯朴的民间组织,目的在于帮助穷苦兄弟解决燃眉之急,渡过难关。随着社会的变迁,谷会逐渐变为“标会”;(亦称“垫会”)。参会的人员不只限于同族兄弟,范围也扩大到外族。参会的股份由每月交谷子改为交钱,分红的形式也随之改变。例如,以1000元为一股,10个人即1万元,根据“君子协定”;,第一个月的会费由会头所得,会头和“会尾”;(即最后一个)的金额都固定为1万元“会脚”;(处在中间的人)则采取标会形式进行激烈竞争,有的标九成(即1万元只拿9000元,如此类推),有的标八成,有的标七成,谁标价最低谁就获得该月的会费,但标价一般不低于六成。每次剩余的钱都归会头个人所有,有时他也会分点红利给“会脚”,如每人500元左右。遇到“会脚”手头紧,每月的钱凑不够,会头也会先垫出来。这样,就决定了一个会头至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较高的威信;第二,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第三,有较好的信誉。一时间,几乎家家户户都人了会。
然而,时间长了,烂会的现象也时常发生。导致烂会的直接原因是串会。一种是会脚串会,一个人交叉参加几个标会,每月从这个会得到钱后又入股到那个会,时间一长,难免混乱。另一种是会头串会,一个人当几个甚至十几个标会的会头,手头常掌握着巨额金钱,有的人大肆挥霍,有的人席卷会费逃之天天,会脚吃亏后,就聚众到会头家里砸东西、搬财物,但已无济于事。烂会的后果相当严重。

tweety(2014-12-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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