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近一年成效显著

家乡区县: 深圳市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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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深圳市委政法委主导下,人民调解“福田模式”迅速在全市推广,共计增加投入人民调解工作经费5778.42万元,新建成人民调解室76个。截至目前,全市各区派驻调解室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00余起,未出现一宗反悔起诉或撤销调解协议。

福田区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国首创了以招投标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在面对矛盾纠纷较多的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这种模式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存在的经费困难、人员不足和服务质量问题,强化了人民调解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被称为人民调解“福田模式”。

“福田模式”推广工作被纳入到创建平安深圳暨综治考评体系中,并且权重大幅提高。在推广过程中,市委政法委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由两单位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区和有关单位进行严格的督察指导。去年第四季度,市司法局先后向市委政法委提交了5次督导情况报告,以市综治办名义连续向全市各区下发推广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项督办函。与此同时,“福田模式”推广办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交流、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不断加大对各区和基层单位落实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了全市推广工作齐头并进,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推广工作以来,全市增加投入人民调解工作经费5778.42万元,新建成人民调解室76个,新增加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64人,加上对原有的205个人民调解室按照“福田模式”的标准进行“转型升级”,实现了“福田模式”对全市法院(庭)、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大型公立医院和劳动、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等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单位或部门的全面覆盖。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下旬,我市通过街道调委会派驻的人民调解室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00多起,没有出现一起因当事人反悔起诉到法院或被法院判决变更、撤销调解协议的情况。与此同时,各级法院部门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充分说明了在“福田模式”下,人民调解“为社会服务、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难”优势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

Mr丶陈__(2014-05-0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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