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

家乡区县: 福建省福清市

突出生态文明,着力建设“美丽福州”
1、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50项重点节能项目,形成1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加强工业节能,开展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管理。组织83家企业开展“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引导建设节能型园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推动建筑、交通、政府机构、农村、商贸等领域节能工作。
2、减少污染物排放。突出抓好结构性减排,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抓好长乐印染企业产能整合、闽侯等地废纸造纸淘汰、闽清建陶企业煤改天然气、福清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等项目实施。加快水、大气污染物减排,建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长乐潭头污水处理厂等6座污水处理厂,推进福耀玻璃1#、2#窖炉生产线脱硝技改,可门、江阴电厂2台60万千瓦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力争今年全面完成我市所有火电机组脱硝设施建设。
3、加强环境整治和监控。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其中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巩固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深入开展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闽江流域干流(福州段)和敖江(福州段)各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继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有效防控山仔水库、东张水库等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市、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5%、90%、85%以上。实施重金属污染整治、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城区空气质量全年I级和II级天数保持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分贝,交通噪声低于70分贝。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发挥“敢为、能为、有为”精神,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同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实现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共同努力。

心城。(2014-12-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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