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政策

家乡区县: 山东省蒙阴县

序号 项目名称 政策起始时间 文件依据 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 资金发放途径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主管部门及主管科室 联系人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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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
1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2007年春季学期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6]149号)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 由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报本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实际在校生,结合上级资金补助情况核拨至县教育体育局结算中心。 市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补助预算控制数后,测算分解至各县区,并于每年12月中旬前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市上报分解情况,于次年1月中旬前批复完毕,并按季度拨付至中央及省农村义务教育特设专户;市级资金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季度测算核拨至各县区市级特设专户。 按季度拨付。 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结算中心,县财政局教科文科 石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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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村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2007年春季学期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6]149号)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家庭学生,覆盖面为10%。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报本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实际在校生,结合上级资金补助情况,测算核拨至县教育体育局结算中心。 市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补助预算控制数后,测算分解至各县区,并于每年12月中旬前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市上报分解情况,于次年1月中旬前批复完毕,并按季度拨付至中央及省农村义务教育特设专户;市级资金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季度测算核拨至各县区市级特设专户。 按季度拨付。 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结算中心,县财政局教科文科 石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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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 2007年秋季学期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通知》(临政办发[2007]79 号)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生1-2年级,200元/年生,小学生3-6年级,260元/年生,初中生370元/年生。 由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报本年度城市义务教育实际在校生,结合上级资金补助情况,核拨至县教育体育局结算中心。 市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免杂费补助资金后,进行测算分解,待预算正式批复后一个月内分配到各县区。 县级预算批复后一个月内。 县级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结算中心,县财政局教科文科 石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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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 2007年秋季学期 《关于印发<临沂市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临财教[2007]52号) 普通高中在校生,资助比例为10%。 1500元/生/年。 由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报的受助学生情况,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资助卡上。 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办理。 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统计出受助学生名单后,1个月内。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计划财务科,县财政局教科文科 石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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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2014-12-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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