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公安局

家乡区县: 济宁市汶上县

汶上县公安局设11个职能机构。 1、指挥中心(副科级)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业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通信工作;掌握汶上县公安工作的情况,收信、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根据授权组织指挥对骚乱、治安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汶上县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服务;负责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2、政治处(副科级) 负责汶上县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承办全局人事、劳动保障和工资管理;协助局党委管理局中层干部队伍;承办汶上县公安机关的警衔管理;组织实施汶上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实施对汶上县公安机关的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培训;负责公安机关的党务、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汶上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执行公务、遵纪守法性况进行督察。 4、法制科 研究拟定公安法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规定范围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法律审核;监督、检查汶上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性况,组织公安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承办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做好本局民警的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5、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6、控申科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有关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查办立案的信访及控告申诉案件;了解、掌握上访人员的动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控制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 7、宣传科 负责汶上县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宣传报道汶上县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 8、户政科 组织实施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租赁房屋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对依法判处徒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缓刑或者宣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对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组织实施管理和考察;负责汶上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和人口统计工作。 9、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人员来本县定居事项的受理和报批工作;查处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实施境外人员在本县旅行、居留、就业的管理和签证工作;负责有关国籍事项的受理、报批;做好涉嫌境外人员的调查控制工作。 10、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 11、消防科 负责汶上县的消防监督、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消防法律及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对消防产品质量进行技术监督。

郭鑫灏(2014-12-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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