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府衙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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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南阳府署始建于何时不详。自秦昭襄王设置南阳郡直至隋代以前,南阳皆有郡守(西汉景帝时改称太守)治所,即郡署。金正大三年(1226年)于南阳设申州(刺史治),为州署。元至元八年(1271年)升申州为南阳府,为府署。但元代修建情况与形制已不可考。明代府署是洪武三年(1370年)同知(府佐官)程本初即原故址修建的。

正统五年(1440年),同知汪重重修。当时的府署有正堂、后堂,左右列六房,前竖戒石亭(按旧时规制,地方官署大堂前皆立有戒石碑,上刻戒石铭,作为官员箴规,并建亭保护。南阳府署后将亭改建为坊,称戒石坊),建仪门、大门,后列官宅,东西列吏舍。经吏司(掌管受发文书诸事)在正堂东;昭磨听(掌管勘六房卷宗)在正堂西;司狱司(掌理察狱囚)在仪门西;架阁库(收藏管理文牍案卷)在正堂后,申明、旌善二亭在府署前东西两侧,永平库(府库)在府内。成化年间(1465年——1478年),知府陈镒重修大堂(正堂),堂左为乘发司(承办和转办公文信札)及吏、户、礼诸房,右为西公廨(公廨是官吏办公处的通称),东南隅为衙神祠、寅宾馆。前为大门,门左右列榜房,前建豫南首郡坊。大堂后为寅恭门,次为思补堂(二堂),堂左为书简房,右为招稿房。次三堂,又次为府廨,规制严备,经明末变乱颓圮。清顺治四年(1674年),知府辛炳翰始修思补堂,又修仪门、榜房,纪而知府张献捷重修大堂并六曹房、乘发司、永平库。嗣后,相继修葺完备。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知府佟应琦于大门外东西增建召父、杜母二坊。历久对府署渐颓。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知府岳兴阿对府署进行大修。咸丰初,知府顾嘉蘅又补修,于府宅后东北侧建团练宾兴馆(亦称团练公局)。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由知府傅凤扬倡导,各州县知(州)县捐俸重修。此次修葺,前后经历5个年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竣工。

民国2年(1913年),南阳府撤消,府署故址为县公署(民国元年,知县署改称县公署,后又改称县政府)占用。民国21年(1932年)秋,于南阳设立河南省第六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即设于久府署内(与县府和署),此后,续有增葺改建。解放后,南阳专员公署驻此,1965年后,改为中共南阳地委第三招待所,后又改为家属院。

艺术价值

南阳知府衙门现存建筑保留了元、明、清三代的建筑艺术。坐北向南,轴线对称,主从有序。中央殿堂,两侧辅助,布局多路,院落数进。中轴线两侧左文右武,左尊右卑,前堂后寝。单檐硬山式建筑。它是清代全国215个知府衙门中目前保存完整、规制完备的惟一府级官署衙门。府衙的照壁呈凹形,高5米,宽22.5米,用青砖砌成,砖上有“南阳府城”、“南阳府”砖铭。照壁前左、右两侧现有召父、杜母坊遗址,是为纪念两汉时治南阳政绩卓著的两位贤太守召信臣、杜诗而建的。大门前筑女儿墙,两侧是八字墙,墙体内各镶石碑4通。进入面阔3间、进深2间的拱券式的大门,便是仪门。仪门形制同大门,惟前坡内侧檐部采用木构卷棚。

仪门为礼仪之门,凡新官到任,至仪门前下马,由迎接官员迎入仪门内。嘉庆大典,皇帝临幸,宣读圣旨或举行重大祭祀活动,也要大开仪门。仪门之后便是大堂,它面阔5间,进深3间,是中轴线上主体建筑,也是第三进院落。檐下置斗拱,斗拱疏朗,梁架奇巧,明亮宽敞。大堂是知府开读诏书,接见官吏,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

大堂正中设公案,两侧列“肃静”、“回避”及其他仪仗等。大堂之后的二堂是府衙长官处理一般公务的地方,有庄重威严的气氛。穿过二堂大门20米便是三堂,是知府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处理公务及宴居的地方。堂后为府衙花园――一泓池水,明静清澈,山石玲珑,树木青葱,奇花异草,争芳斗艳,为知府及家眷的休憩场所。

紫陌潇黛(2014-12-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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