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清廷将鄂尔多斯部落分为鄂尔多斯左翼前、中、后和鄂尔多斯右翼前、中、后6个札萨克旗。鄂尔多斯左翼前旗,俗称准格尔旗。至此,准格尔旗初建旗政,由扎萨克总理旗务。
准格尔旗王爷府
顺治年间,清朝皇帝为加强对鄂尔多斯部落的控驭,将长城以北50里宽,东西约2000里长的的地带划为禁地,俗称“黑界地”。明确规定汉族农民不得逾越长城进入鄂尔多斯牧地,鄂尔多斯牧民也不能进入这块禁地,更不能越过长城进入汉族地区,使准格尔旗的南界进一步得到强化。
康熙36年(1697年),清廷准许陕西北部汉民越过长城在“黑界地”里耕种,每年向盟旗王府交租银。到雍正八年(1730年)又准许汉民在长城以北50里以内越界农耕,于是准格尔旗的农田逐步增大,牧地开始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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