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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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压反腐——为廉洁发展护航,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这是长治市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也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传递着为廉洁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

      长治市委书记马天荣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抓,抓主动,做到重点工作亲自布置、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长治市纪委印发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三转”,明确主业主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公开承诺做到 “六个带头”,自觉加强廉洁自律,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锻造反腐铁军。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不松手”、作表率“不甩手”、抓落实“不缩手”。同时,按照党的建设“五位一体”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全面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

       勇于、敢于向腐败问题“亮剑”,将惩处置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首位,形成合力攻坚的“拳头优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84件,立查案件746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845人。我市案件查办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坚决整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是长治市深入反腐的重要抓手。制定和完善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长治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15项制度;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遏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对不廉洁、不作为、不主动履职担责的干部果断调整,培养选拔了一批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好干部。

      最近,长治市再出深入反腐新招:从2015年起,全面开展县乡党政 “一把手”、市县主要部门负责人向市县纪委全会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重点健全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一件三查”,不仅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系列高压反腐举措的实施和出台,是法治反腐的具体落实,也是转型发展的题中之意,为廉洁发展提供着强劲的制度能量。

常红(2014-12-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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