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宋集乡青莲岗文化遗址命名。主要分布在山东省中、南部和江苏省北部汶、泗、沂、沭诸水与淮河交汇的黄淮地区,中心在淮河下游平原。除青莲岗外,主要遗址还有江苏邳县大墩子(下层)、连云港市二涧村和大村、阜宁梨园,山东滕县北辛、兖州王因(底层)、泰安大汶口(底层)等。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约为公元前5400~前4400年。大汶口文化为其主要的后续文化。目前考古界对这种文化的内涵、特征的认识及命名等问题,尚存在较多分歧意见。
1951年,当时的治淮工作队对淮安市淮安区宋集乡的黑土塘进行调查,发现大批文化遗迹。由于该遗址早经破坏,只作过清理。 当时估计其年代是在龙山文化兴起之后,并有可能受到某些青铜文化的影响。1956年全国考古会议上提出了青莲岗文化的称谓,1958年正式予以命名,但把它同北阴阳营遗存视为一体,认为是受龙山文化影响较深而同时又有仰韶文化成分的文化。
60年代,二涧村遗址和大村遗址的发掘,充实了青莲岗文化的内容,明确了这种文化是早于龙山文化并且地方特点很强的文化。当时有一种意见,把从苏北、鲁南直到浙北、赣东北等广阔地域内,文化内涵很不相同,延续时间很长的一批遗存,都归属于青莲岗文化的范畴。还有人一度把苏北、鲁南地区晚于青莲岗文化、早于龙山文化的一类遗存,以邳县刘林遗址为代表,称为“刘林文化”。后来,随着曲阜西夏侯、泰安大汶口、安丘景芝镇、邳县大墩子等许多遗址的发掘和进一步研究,考古界普遍确认了大汶口文化的命名。大汶口文化即包括了刘林遗址,“刘林文化”一名便不再使用。在70年代,有人重新系统论述了青莲岗文化,认为分布在苏南、浙北、上海地区以马家浜、北阴阳营、崧泽、张陵山为代表的4期遗存,以及分布在苏北、鲁南以青莲岗、刘林、花厅为代表的3期遗存,都统属于青莲岗文化,并可区分为江南、江北两个类型,后来则分别发展为良渚文化和大汶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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