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是一个由婚外情导致杀夫的女人,围绕着她总是争议不断。争论的焦点是她的婚外情有没有反封建的意义:“川剧《潘金莲》上演后,从南到北,场场爆满。休息室里议论纷纷,座谈会上争着发言。全国近四十家报刊发表评论,褒贬不一。‘导致杀夫悲剧(注意:潘金莲的不幸与沉沦不是悲剧!)的祸因,并不在于这种婚姻本身,而在于潘金莲本人的内在因素’,这意思就是:潘金莲理应与武大郎白头偕老,只因她生性淫荡,方导致家庭的破裂和犯罪。一位同志认为这场家庭悲剧是‘第三者’西门庆造成的。北京的一些剧作家认为,剧的主线通过潘金莲的沉沦与堕落,指明整个封建社会、一套封建礼教逼使妇女犯罪。上海的评论家胡伟民同志说:‘《潘》剧不仅是对施耐庵的挑战,而且是对整个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封建糟粕的挑战。’《潘》剧的观众正是有鉴于此,才高度评价了《潘》剧的进步作用的。但是,尽管《潘》剧是反对封建婚姻而不是否定一切婚姻,是谴责而不是宣扬淫乱,仍然有个别评论家担心它会‘对现在的家庭伦理道德带来冲击’。那么,这种极易受到进步思想冲击的‘家庭伦理道德’属于什么性质,不是很值得怀疑吗?”
战,她成了反对封建礼教的英雄。她既不是坏人,做的也不是坏事。 我认为还是第二种立场最公允,因为第一种立场忽略了潘金莲犯婚外恋错误的制度因素,如果她当初能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她绝不会选武大郎;如果她能自由离婚,她也许不会去搞婚外恋并且杀夫。第三种立场夸大了不同制度中婚姻道德的差异,换言之,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婚外恋都是坏事,不能认为在现代社会婚外恋是坏事,在传统社会中婚外恋因为反传统就成了好事,搞婚外恋就成了挑战传统婚姻制度的反抗,搞婚外恋的人就成了反传统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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