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据《陇州乡土志》载,清末有公立和民立“蒙小”10所。民国35年(1946),小学试设幼稚班,一年后停办。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幼儿教育十分重视,1956年,农村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到1960年,全县幼儿园(所)发展到781个,入园幼儿1.21万名,幼儿入园率达85%。1961年因经济困难,除县幼儿园外,农村幼儿园(所)大多停办。1966年“文革”开始后,幼儿园停办。1973年,城乡幼托教育相继恢复。至1975年,县、企业、大队办幼儿园93所,入园幼儿4197名。1981年起,全县农村小学开始附设学前班,招收6周岁以上幼儿入学。1985年,学前班发展到24个,入学幼儿554名。1989年,全县幼儿园共7所,22个教学班,入园幼儿723名。学前班达106个,入学幼儿2547名,共有幼儿教师130名。
小学教育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陇州五峰书院改为陇州高等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陇州有小学堂37所。其中,州城官立高等小学堂1所,官立初等小学堂4所;乡村公立初等小学堂21所,私立初等小学堂11所。
建国后,1952年,全县小学发展到104所,学生6711人,工农子女占77%。1957年,小学发展到171所,在校学生1.1万多人。其中完全小学13所,初级小学169所。
1958至1960年,实行国家与群众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民办小学急剧增加。1960年,全县小学达到421所,在校学生2.8万多人。其中民办小学262所,在校学生1.3万多人。1960到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学校压缩,教师精减,动员超龄生回乡生产,小学减至184所,在校学生下降到1.31万人。1964年,各社队积极兴办耕读小学,至1965年11月,全县耕读小学达到389所,耕读教师382人,在校学生7465人,占学龄儿童总数的30%。连同231所全日制小学,入学学生2万多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80%。
1966年“文革”开始后,城乡小学普遍停课“闹革命”。1968年,小学全部下放给大队,实行贫下中农管校制度,小学教师多数回本队由群众推荐任教,记工分加补贴,使大量教师回家劳动或外流。1974年,大批“智育回潮”,教学秩序再次遭到破坏。
1978年9月,县上确定城内西大街小学和温水阎家湾小学为县重点小学(后只留西小)。各社镇也分别确定了重点小学。1979年,全县有小学250所(其中完全小学163所),在校学生3.4万人。1981年,由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山区缺劳,入学儿童连年下降,到1983年下降了49个百分点,在校学生下降到2.4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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