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花灯,是印江民族民间主要文娱艺术形式。是贵州东路花灯的代表。印江花灯的源流,据民间的老艺人回忆:“灯从唐朝起,戏从宋朝兴”。说的是仁宗皇帝为了祈求母亲的眼睛重见光明,许下红灯三千六百盏,在京城大闹花灯。从此,闹灯礼俗流传到荒蛮的印江也就成了祛灾除病、祈求光明的象证,迄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至于印江花灯剧,是历经闹灯礼俗的孕育和积淀,在锣钹灯、锣鼓灯、丝弦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其悠久的历史,经久不衰的流传和普及,已成为贵州境内的一树奇葩。1949年后人们又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深受人们青睐,并涌现了许许多多有才能的花灯剧表演艺术家和有创造性的花灯剧作家,已被人们公认为戏曲百花园中的一枝灿烂之花。
花灯剧包括传统二人花灯和灯班戏。花灯剧这个名称是1949年后人们对“花灯戏”的美称。“灯夹戏”是灯班戏中的特殊艺术表演形式。灯夹戏,就是灯中夹戏,戏中夹灯。灯就是逢年过节闹灯唱灯;戏者,即有故事情节,插诨打科,庄谐并举,给人以精神娱乐。由此可见,它是由当地二人花灯直接发展起来的地方小戏,亦是民间小戏处于初级阶段的雏形,直到清末左右,地方小戏才陆续发展成为大戏。从此,生活小戏和歌舞小戏不段在民间滋生繁衍。
印江传统花灯,亦就是锣钹灯、锣鼓灯、丝弦灯三种。锣钹灯原始苍古,说唱呆板;锣鼓灯粗犷泼辣,变化幽玄;丝弦灯轻歌曼舞,婉约抒情。三者都有简单的故事情节和歌舞,即既有歌舞因子,又有戏剧因子,是介于歌舞和戏剧之间的特殊艺术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二人花灯,在印江民间扎下了根。除每年春节闹元宵唱灯外,当秧苗返青至孕穗前,人们为了灭虫保苗,也邀请灯会前去唱灯,簇拥丑、旦两角到每坵田边绕行一圈。这种灯称为“虫皇灯”,属祈神性质,意在祛虫消灾,祈保丰收。其余闲暇时,于院坝或堂屋,三五成群,操琴而唱,自娱自乐,修修改改。在唱《采茶调》、《快板调》、《送郎调》等歌农颂世题材时,人们根据《盘灯》唱词中“打岔老者陈咬金”之说,途中又插入一个丑角,专门在丑、旦之间插科打诨,逗引观众发笑,这叫“打岔”,习惯称“半路上杀出个陈咬金”。带有“打岔”的丝弦灯似舞非舞,似剧非剧,舞剧交辉,更受人们欢迎,于是二丑、一旦的“三小”花灯登上了印江民间娱乐舞台。
追朔历史的记载,明朝的”调北征南“军事行动和”改土归流”政治措施,以及商业贸易的交往,交通航运的开发,中原地区和沿海地区的移民大量涌入贵州而驻进印江,特别是沱江宣抚司宣抚使田儒铭奉命征苗后,改朗水十五硐宫置朗溪蛮夷长官司,其子“茂能从征”有功,“敕授朗溪司正长官”〔《贵州通志·职官》;郭子章《黔记》卷58,土司土官世传〕。茂能子仁泰助明抚苗有功,明廷给《朗溪司舆图公据》〔见《黔南田氏宗谱》〕,世袭罔替。随军士兵大都留守朗溪娶妻定居,带来了先进地区的文化艺术样式,更进了印江花灯艺术的繁华。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与本土文化相互融合,印江花灯艺术从而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艺术样式。
明万历年间,印江城西北郊大圣墩脚出了一位京官“阁老”李季良,告老还乡后,便自编故事,插入“三小”丝弦灯中。这些故事有的是反映农耕农事是故事,有的是打情骂俏的爱情故事,有的是传诵古人的故事。乡人依法排演,很受人们欢迎。印江境内灯会、灯班纷纷竞演,盛极一时,这样,印江丝弦灯就演绎成了插科诨的灯班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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