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家乡代言——保定直隶总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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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总督署,又称直隶总督部院,是中国一所保存完整的清代省级衙署。原建筑始建于元,明初为保定府衙,明永乐年间改做大宁都司署,清初又改作参将署。1730年(清雍正八年)经过大规模的扩建后正式建立总督署,历经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八帝,可谓是清王朝历史的缩影,曾驻此署的直隶总督共59人66任,如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方观承等直到1909年清朝末代皇帝逊位才废止。民国年间是直系军阀曹锟的大本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曾是日伪和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所在地,有“一座总督衙署,半部清史写照”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也曾驻此。1988年1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直隶总督统辖的区域,大于今河北省的行政区划,尤其到了晚清,管辖区域达7州104个县,行政区划伸展到内蒙古、山东、奉天东西宽1200余里。[5] 随着外交、通商、海防事务的增多,清廷又增设了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并规定直隶总督兼任北洋通商大臣。晚清兴办近代海军时,朝廷又命当时的直隶总督李鸿章负责筹建,可见直隶总督在晚清时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封建王朝的重臣,有的直隶总督在任期内也为地方办了些实事。史料记载,同治年间的曾国藩,曾由奉命督办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而正式就任直隶总督。当时的直隶,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到处是一派破败不堪的景象,满地灾荒,民生凋敝,再加吏治腐败,武备废弛,社会秩序极端混乱。曾国藩上任后,一是整顿吏治,减轻民负,严令各地“不准于应征钱粮之外,加派分文”,告诫各级官员要“视民事须如家事”,为民众“休养生息”创造条件;二是清理狱讼,对长期积压的各类民刑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制定了《直隶清讼事宜十条》;三是治理河道,永定河清淤并加固南北两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灾的发生;四是赈济灾荒,采取了相应的救济措施。曾氏就任直隶总督虽只有一年多,但其所做所为,却对当时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A TO Z(2015-04-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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