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著名工商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孙炳炎先生,系我区后溪镇孙厝村人,民国元年(1912)出生于故里。童年时代的孙炳炎曾就读于陈嘉庚先生开办的乐安小学。其父孙清廉在村里经营一间杂货店,惨淡经营,难以维持;加之当时常有土匪绑票抢劫,人心惶惶,孙清廉遂于民国十四年(1925)毅然离乡别井,携带大儿子浮槎南渡新加坡谋生。第二年(1926),孙炳炎随母亲及三个兄妹,乘和丰公司的“丰平号”轮船,经过七天的海上颠簸,抵达新加坡与父亲团聚。大哥在陈嘉庚先生开办的工厂当书记(文书),二哥在一家杂货店做工,年仅15岁的孙炳炎也经乡亲介绍,在旧跑马铺的一间杂货店当学徒。
学徒的生活十分辛苦,孙炳炎每天从早上六点忙到晚上十一点,这对15岁的孩来说实在不堪负荷,因此身体日渐消瘦,他父母劝他离开杂货店。虽然老板再三挽留,甚至表示要加薪给他,他还是领了50多天辛勤工作换回来的3块钱薪水辞职了。平均每天6分钱的工资,可能是当时最低的记录。但他在杂货店的50多天里初步学会了马来语的日常会话,这是更大的收获。
离开杂货店后,孙炳炎立即到一个同乡开的小酒铺做工,那里的工作较为轻松,薪水较高,月薪有十三、四元。至此,孙炳炎才有了多余的钱和空暇的时间买书和看书,并由此培养了读书的习惯。一年多以后,他转到联友公司一家经营汽车零件的商店当书记,开始学习记账和做生意。联友公司歇业后,孙炳炎转到文流公司工作,老板张文流十分器重他。在此期间,孙炳炎不仅狂热地阅读古典章回小说及现代小说,同时还上夜校学习英文,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写作。他写杂文,小品文,经常用笔名在《新国民日报》上发表。民国二十年(1931),中国“九•一八”事变发生后,身在新加坡的孙炳炎写了一篇《哀莫大于心死》的文章批评张学良,被《新国民日报》刊登在评论版。
孙炳炎在文流公司工作了五、六年,又转到了南发黄犁(菠萝罐头厂)当书记,月薪30余元,待遇又较文流公司好了一些。他在南发工作了九个月,大病了2次。病愈后健康状况很坏,在母亲的劝说下他辞职休养。
民国二十一年(1932)是孙炳炎一生最大的转折点——从当伙计到自己做生意。那时,他大哥已从陈嘉庚的工厂出来,自己做木材生意,但不很顺利,因此便邀孙炳炎合作。孙炳炎拿出平日省吃俭用,多年积蓄的2000元,与大哥合股创办森林公司,经营木材。
早期的森林公司设在芽笼,因为这里地方很大,可以存放较多的木材,租金又便宜。森林公司从小本生意做起,在兄弟俩的合力管理下,公司业务渐上轨道。不久,他的二哥也到公司来帮忙。因资本有限,不敢请太多职员,惟恐开销太大,所以初创时森林公司只有二、三个职员,许多工作都要亲力亲为。孙炳炎身兼数职,集老板、书记、售货员、收账员于一身,起早摸黑,废寝忘食。经营了一段时间,孙氏三兄弟决定每人各开一间公司,于是,大哥开了“森业”,二哥开了“森安”,孙炳炎把大哥的股份退还后,独资经营森林公司。
由于森林公司信誉好,许多锯木厂及建筑材料、五金大商行和洋行,都与森林有了商业来往,并逐渐由现款交易到给予90天的赊期,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于是,孙炳炎开始经营其他种类的建筑材料,如水泥、铁钉等,木材买卖变成只是公司的一个小部门。特别是民国三十一年(1942),公司的水泥生意十分兴隆,孙炳炎成为越南红龙牌水泥在新加坡的分代理之一,每次运到新加坡的水泥都有几万包。随着业务的发展,森林公司的职员由初创时的两三个增加到二战前的二十多个。
“七•七”事变后,南洋华侨掀起了抗日救国的热潮。孙炳炎满腔热血,参加了陈嘉庚先生组织的南侨筹赈总会,并被推举为芽笼区分会主席。这是他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工作的开始。芽笼区很大,孙炳炎等以爱同学校为办事处,积极组织义卖、义演等活动,大力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所筹的捐款交由总会汇给南京国民政府。民国三十一年(1942)2月,新加坡被日寇占领。因孙炳炎在此之前参加了筹赈会,而且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名望,自然成为日寇宪兵搜捕的对象。孙炳炎早已得到消息,与万礼区分会主席陈锦章躲到杨厝港一户印度人家里。在芽笼区几次的大检证中,他从芽笼逃到樟宜;樟宜检证时又逃回芽笼,东躲西避。后幸得一位台湾人李炎坤帮忙,以金钱买通宪兵部,破财销案。逃过劫数之后,孙炳炎又参加了华侨协会所鼓励的到柔佛兴楼开垦的行列。
在新加坡沦陷的三年零八个月里,森林公司的业务近乎停顿。第二次大战结束时,新加坡到处是断壁残垣,满目疮痍。因此,百废待举,新兴工商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孙炳炎趁此良机,东山再起,先在芽笼旧址恢复建筑材料的业务,主要经营钢铁、水泥、木材、大五金等。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1949年,森林公司从芽笼搬到市区的惹兰勿刹2号,即现在森林大厦的所在地。1950年,孙炳炎认为家庭式的经营方式已经过时了,并考虑到许多职员追随他多年,因此,决定把森林公司改为森林(私人)有限公司,割让18%的股份给职员。这样,大家都是股东,荣辱与共,职员对公司产生归宿感,对公司更加效忠,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上世纪50年代朝鲜战争期间,森林(私人)有限公司获利甚丰,员工都分到了可观的股息,业务蓬勃发展。1952年,孙炳炎把业务扩展到马来西亚,先在吉隆坡,槟城设立分公司,接着,又在关丹、怡保、马六甲、峇株巴辖等地设立分行。1960年,森林业务发展到香港,成立森林(香港)有限公司,加强了星马与香港两地的贸易。
进入60年代,孙炳炎决定采取业务多元化政策。1961至1962年,森林创立了一家国民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种植业,承租3万英亩的土地辟为油棕园,工人有2000多人。并设立炼油厂,每小时可榨油棕果80吨,是当时东南亚最大规模的炼油厂之一。接着发展房地产与建屋计划,森林(私人)有限公司属下的马来西亚地产有限公司到1966年止,进行了16项计划,建筑屋宇1600单位。1964年,孙炳炎认为要扩大业务,必须有雄厚的资金来发展和周转,因此,他很明智地成立了森林企业有限公司来控制属下各公司的业务,并向政府申请牌照,把公司转为公众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既让公众人士有投资的机会,又积聚了雄厚的资本。1966年9月,森林膝下的森林金融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除办理贷款、存款等金融业务外,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此外,为支持新加坡政府的工业计划,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期,孙炳炎就与达利集团及经济发展局合组大众钢铁厂,森林(私人)有限公司占40%的股份,工厂建成后,森林集团退出,投资发展大瓦工业和与日本人合资创办塑胶板制造工业,森林集团的业务,多姿多采。70年代,孙炳炎把重点放在巩固和平均发展原有的业务。金融公司到1973年止,已在新加坡本地开5间分行,在马来西亚开设17间分行。棕油经营方面,除原有的炼油厂提炼原油外,又与日本合资经营了一家炼油公司,把原油提炼成一种清香油,远销日本,利润十分可观。1973年至1976年间,世界石油危机和世界经济不景气,使森林集团的业务受到重大影响,公司连续几年处于亏本状况。直至1978年才开始好转。1980年以来,森林业务又蒸蒸日上,欣欣向荣。孙炳炎把公司的发展方向放在贸易、金融、出入口、房地产等方面,公司业务向多元化、跨国化的道路拓展。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森林集团开始向中国市场进军,尤其是孙炳炎先生的故乡厦门更受注目。森林集团已与厦门市政府签约,在湖滨北面发展房地产业,以及在福建旅游业条件好的地方建设酒店及其它建筑工程。
孙炳炎先生从一个杂货店学徒到森林集团的董事主席,从50多天仅赚3块钱到领导一个资产以亿计的工商业集团,“就如一棵树繁殖到一片森林”(孙炳炎自喻),为振兴新加坡的民族经济,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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