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秦朝置项县、东魏改秣陵县、隋改项城县、明置沈丘县。沈丘是以周朝的沈国为名的,沈丘意为沈国废墟。沈丘县原为颍州(今安徽阜阳市)辖县,县治在河南省周口市,明初撤并入颍州州治,沈丘县取消。弘治十一年(1498,此据清·道光《阜阳县志》及明·嘉靖《沈丘县志》,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明史·地理志》误为弘治十年,其他工具书多沿此误),在今河南沈丘老城重建沈丘县,割陈州、项城和颍州地属之,其中陈州十三里(里为县以下行政建制,项城二里,另有外来人户三里,合计二十三里。与沈丘县的22个乡镇、办事处基本相同。1950年县政府由今老城镇迁至今槐店回族镇。
沈丘县 属河南省周口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豫皖交界处,居颍水中游,西临项城,东与安徽界首接壤。
沈丘县辖22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129.31万人(2013年),总面积1080平方公里。[1] 有汉、回、满、蒙古、藏、壮、土、苗、达斡尔等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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