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建立并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为切实做好土地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资源,萧县制定了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土地执法监管“属地管理、共同责任”的原则,规定各乡镇、开发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县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制止、查处和整改。特别是县国土局和住建局要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制止不了要及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委、林业局、供电公司、乡镇(经济开发区)等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意见》规定的职责,各自履职到位,该协调的协调,该巡查的巡查,该报告的报告,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排查本辖区可能发生违法占地情况,对本辖区内违法占地行为负有监管责任,说服、动员违法占地的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整改。落实违法用地责任保证金制度,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一要及早摸清情况,做到底数准、情况明。二要积极查处整改,逐宗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间,争取整改主动。三要严肃追究责任。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肃追究违法批地、违法供地、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要主动防控新增。做到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完善县、乡、村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建立网络信息监管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多渠道获取违法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将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 进了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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