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风俗(三)

家乡区县: 贵阳市观山湖区

斗牛
      贵阳市郊农村的斗牛,不像西班牙是人与牛斗,而是牛与牛斗的一项农闲娱乐活动。 斗牛的时间是在插秧之后,收获之前的农历六月至八月之间,地点主要是高坡、孟关两个乡。当地称即将上场参赛的大公牛为“巴郎”,为预祝巴郎胜利,本寨及外寨的亲朋好友均要请巴郎的主人喝酒,叫“喝巴郎酒”,意在壮行。 开场那天的“踩场”是群牛激战的精彩序幕。铁炮声响过,巴郎牛头系红布,背披亲友赠送给主人的一床床被单,在众人的簇拥下绕场一周。由于同去踩场的有许多寨子的人和牛,唢呐昂扬,爆竹震天,使得气氛极为热烈,场面极为壮观。随后一位寨老致词,再取下牛背上的礼品,踩场结束。 斗牛正式开始前,要先经两位牛主人同意,然后才蹄飞角撞,各使绝招,若二牛实力相差大,不久即可见弱者轰然倒地,或落荒而逃;若二牛旗鼓相当,则胜负难分,直至气喘吁吁,口吐白沫。这时自有管牛老手上场,以绳索竹竿等物拉开二牛,防止伤亡。 斗牛场一般选在四周为缓坡中间是平地的地方,便于人海观望。

花灯
      花灯是贵州民间举办的一种载歌载舞的文娱活动。正月十五晚上,悬挂彩灯,并进行这种活动。 民间称为“玩花灯”、“唱花灯”、“跳花灯”或“花灯”。民间过年风习的民谚称为“三十夜的火,十五夜的灯”。 花灯大约是在明朝初年,由来自江南及中原、留在贵州驻守和屯耕的军士们传入贵州。到清朝时期,花灯在贵州已经十分流行。民国年间,花灯普及到贵州绝大部分的乡村集镇。 贵州花灯包含花灯歌舞和花灯剧(戏)两种艺术形式。花灯歌舞(俗称“地灯”、“锣鼓灯”或“锣鼓转”等)较简单、短小,无整戏剧情节,主要是抒发某种感情或说明某件事理。表演时,演员一肌要手执扇和手帕,载歌载舞、歌舞结合。有时,还要插进韵白(俗称“拉白”)、对唱、轮唱、齐唱、合唱等。

草内妹╮(╯_╰)╭(2015-04-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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