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治廷(烈士)

家乡区县: 云南省弥勒市

    杨治廷(1919—1948),彝族阿细支,西一区阿基邑村人。小时家境贫寒。1935年被招募到云南省主席龙云的护卫部队当兵,后任连长。1945年12月26日,蒋介石令第五军进攻五华山,治廷率队奋战几昼夜,阻住第五军的进攻。后来,龙云与蒋介石作妥协谈判,治廷愤然带着妻子张肇萍解甲归田。
1946年,为准备西山武装起义,弥勒地下党借县城中学培养青年军事骨干,于当年秋安排治廷任中学军事教官。在党的教育下,他对革命渐有认识,于194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上西山,在马龙民兵指挥部任总指挥,负责基干民兵的训练。
     1948年2月,治廷率西山民兵在小芹田击溃弥勒县城防大队150余人,揭开了弥勒武装斗争的序幕。同月,泸西发生“旧城事件”,国民党派兵镇压,保安一团沈开舟营驻午街铺策应。地下党派治廷率民兵配合圭山杨福安部前往围攻。2月15日(旧历正月初六)拂晓,他身先士卒向敌人发动攻击,负重伤。为避免伤亡,他掩护部队撤退。民兵撤退后,他隐蔽草丛,次日被俘。
      国民党第三区专员杨立德利用各种手段劝降,治廷严词拒绝;受严刑逼供,他坚贞不屈;利用其妻探监,欲动摇他的意志,也成徒劳。同年5月,在押往东门外刑场时,治廷昂首向民众讲:“杀了我们的永远记住他,救了我们的永远跟着他! ”刑场上,他面向西山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 ”从容就义。1983年11月10日,中共弥勒县委、县人大常委、县人民政府署名建治廷烈士碑,序文中有一段赞词:“治廷治廷,阿细之鹰,芹田挥戈,顽敌心惊;午街折锋,大义凛凛。笑向刀丛,怒对酷刑,悲歌慷慨,碧血丹青。名垂千古,节重万钧” 。

唐宋元明清丶(2015-04-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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