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构成 2000年,全县人口总户数为66677户,其中家庭户为65273户,集体户为1404户。比1982年的45799户,增加20878户,增长45.59%;18年平均年递增2.53%;比1990年的56556户,增加10121户,增长17.90%,年平均年递增1.49%。2000年,家庭每户平均4.12人,家庭的户平均人数比1982年的4.87人减少0.75人,比1990年的4.46人减少0.34人。家庭人数最多的是4人户,共21973户,占全县家庭户的33.66%。其次是3人户,共12929户。最少的是10人以上户,共121户,占全县家庭户的0.19%。家庭户中二代人家庭最多,达41067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2.92%;其次是三代人家庭户,共17063户;最少是五代以上户,仅3户。
性别构成 1982年,在232524总人口中,男性116309人,占总人口的50.02%;女性116215人,占总人口的49.98%;性别比为100.10(女性比例基数为100,下同)。男女人口基本基本持平,略有差异。1990年,在265067总人口中,男性137607人,占总人口的51.91%;女性127460人,占总人口的48.09%;性别比为107.96。性别比较1982年上升了7.86%,男女性别比例轻微失调。2000年,274418总人口中,男性142612人,占总人口的51.96%,女性131806人,占总人口的48.04%。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10806人,男女性别比为108.20。比1982年的性别比高8.10%;比1990年的性别比高0.60,性别比例继续失调。
2000年,出生人口为3455人。其中男婴1873人,占出生人口的54.21%;女婴1582人,占出生人口的45.79%。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8.39,比1990年的性别比127.92低9.53,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趋向好转。
2000年,死亡人口为1652人。其中男性845人,占死亡人口的51.15%,女性807人,占死亡人口的48.85%。死亡人口性别比为104.71,比1990年性别比94.33高10.38。
年龄构成 人口年龄构成缓慢趋向老龄化。1982年,全县0~14岁的人口为81495人,占总人口的35.05%;15~65岁的人口为138129人,占总人口的59.40%;66岁以上的人口为12900人,占总人口的5.50%;91岁以上长寿老人43人。1990年,0~14岁的人口为77023人,占总人口的29.05%;15~64岁的人口为171921人,占总人口的64.85%;65岁以上的人口为17068人,占总人口的6.44%;90岁以上长寿老人99人。2000年,0~14岁的人口为76600人,占总人口的27.91%;15~64岁的人口为179700人,占总人口的65.50%;65岁以上的人口为18100人,占总人口的6.59%;90岁以上长寿老人209人。
1981年,全县人口平均寿命为69.50岁,其中男性为68.50岁,女性为71.60岁。1990年,人口平均年龄为28.94岁;平均寿命较1982年提高了1.88岁,为71.38岁;其中男性为70.43岁,女性为72.08岁。2000年,人口平均年龄为30.19岁,平均寿命较1990年减少了4.88岁,为66.50岁。
人口系数 2000年,全县少年儿童人口系数为27.82%,较1982年的35.05%,下降了7.23%;较1990年的28.85%,下降1.03%。2000年,老年人口系数为9.40%,较1982年的5.55%,上升了3.85%;较1990年的9.35%,上升了0.05%。老少比为33.79%,较1982年的25.25%,上升了8.54%;较1990年的32.42%,上升了1.37%。
1982年,全县劳动年龄人口(15~59岁,下同)为120799人,其中男性62806人,女性57993人;1990年,全县劳动年龄人口为188629人,其中男性96770人,女性91859人;2000年,全县劳动年龄人口为172271人,其中男性88712人,女性83559人。2000年,全县少年儿童(0-14岁)为76351人,老年人口(60岁以上)为25796人,总负担系数为59.29%,较1982年下降了18.96%;较1990年下降2.53个百分点。
文化构成 全县人口文化结构逐年优化。1982年,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77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19097人,初中文化程度49882人。1990年,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提高到1310人,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4508人,有初中文化程度的88031人,有小学文化程度的81469人;2000年,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600人,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34100人,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6800人,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710人。1990年到2000年,每万人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52人上升为20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42人上升为124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329人上升为4256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57人下降为2710人。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5000人,文盲率由13.32%下降为5.45%。
文化程度最高的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在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以及教育文化艺术部门;其次为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分布在国家机关党政群团部门。农、林、牧、渔在业人口文化程度最低,其次是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
各乡镇中,文化人口占全县比重最高的是城关镇,为15.34%,较1990年的11.09%上升了4.25个百分点。其次是方庄镇和郇封镇,分别为11%、12.56%,较1990年分别上升1.04个百分点和2.14个百分点。岸上乡和西村乡所占比重最小,主要原因是山区基础条件差,交通不便等等。
行业构成 1982年,全县在业人口为115684人,占总人口的49.70%。其中男性65333人,占总人口的28.10%;女性50351人,占总人口的21.60%。1990年,全县在业人口为148658人,占总人口的56.07%,其中男性84267人,占总人口的31.79%;女性64391人,占总人口的24.29%。2000年,全县在业人口为148900人,占总人口的54.22%,其中男性82480人,占总人口的30.04%;女性66420人,占总人口的24.18%。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中,农业和生产工人所占比重较大,专业性技术人员所占比重较小。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982年为6039人,占在业人口的5.22%;1990年为7406人,占在业人口的4.98%;2000年为7030人,占在业人口的4.72%。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负责人比例为:1982年为1634人,占在业人口的1.40%;1990年为2586人,占在业人口的1.74%;2000年为1470人,占在业人口的0.99%。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比例为:1982年为1334人,占在业人口的1.15%;1990年为2492人,占在业人口的1.68%;2000年为4290人,占在业人口的2.88%。
商业工作人员比例为:1982年为1746人,占在业人口的1.51%;1990年为3378人,占在业人口的2.27%;2000年为7830人,占在业人口的5.26%。
服务性工作人员比例为:1982年为1652人,占在业人口的1.43%;1990年为2601人,占在业人口的1.75%;2000年为7830人,占在业人口的5.26%。
农、林、牧、渔劳动者比例为:1982年为88252人,占在业人口的76.29%;1990年为106796人,占在业人口的71.84%;2000年为108800人,占在业人口的73.07%。
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比例为:1982年为14933人,占在业人口的12.91%;1990年为23369人,占在业人口的15.72%。2000年为18690人,占在业人口的12.55%。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人数为:1982年为94人;1990年为30人;2000年为79人。
民族构成 2000年,在全国56个民族中,修武县有汉族、回族、土家族、蒙古族、朝鲜族、满族、苗族、藏族、彝族、维吾尔族、瑶族、哈尼族各、壮族、侗族、高山族等15个民族。其中,汉族最多,为27296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47%;回族为其次,有1212人。全县少数民族共有145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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