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化

家乡区县: 杭州市江干区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在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条件下,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针对于涉及中国几亿农民的旧房改造,以维护农民利益的出发,就必须了解农民的真实意愿,以及影响旧房改造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这对于政府相应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具有至关重要的帮助。

对旧农村改造中出现的诸如暴力强拆现象等诸多问题提供指导,力求实现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公信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进程,促进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型城镇化正成为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这是一项影响全中国乃至世界的一项浩大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中国8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然而建设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诸如暴力强拆,违法乱建等问题,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制约了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渐重视和不断推进,学术界对于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而对于新农村建设中的旧村改造问题也有相关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每一位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综合各位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都有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对新农村的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充分参与进来,参与到决策中来。在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进程中,旧村改造是新农村建设中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系统工程,其中农民是旧村改造的主体,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不能不以农民为本,充分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研究农民参与旧村改造的意愿,从而在理论上丰富和深化旧村改造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通过对山东省青岛市、泰安市和枣庄市的农[]民进行实地调研,并运用Logit模型对调研结果进行实证分析,通过结果显示,不同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家庭人口数分别与农民的参与意愿存在显著性负相关;受访农民家庭劳动人数、家庭工作的务农比例(家庭工作性质)和对目前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分别与农民的参与意愿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影响旧村改造中农民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苏37(2015-04-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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