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又称跳花灯、耍花灯、花灯戏,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说唱艺术,是我国西南地区花灯艺术中的一支重要流派,是集宗教、民俗、歌舞、杂技、纸扎艺术为一体的民间文化现象和民间表演艺术,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
秀山花灯表演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秀山花灯的传统表演,场地不限,院坝、堂屋、街头巷尾,只要有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由于各地花灯班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表演内容的需要,也有需要特殊场地的。如表演"高台花灯",就需要传统老式的木方桌二至三张,表演的二人在几张桌子重叠高度的桌面上进行花灯二人转表演。花灯小戏,需要"搭台子",简易布景,一般是在坝子的土台上表演,或者在吊脚楼上表演。
历经数百年的发展,秀山花灯逐渐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民间艺术。
秀山花灯它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秀山县素称"花灯歌舞之乡",其花灯戏源于汉族"灯儿戏",后来融入了秀山土家族、苗族的歌舞表演技巧,发展为一种格调新颖、歌舞动人、为汉、土、苗各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
秀山花灯,是一种古朴、诙谐、抒情优美,集歌、舞、韵白为一体,并以打击乐、琴弦乐为伴奏的综合艺术。据历史记载,它起源于元代的"跳团团"(即男、女二人在方桌上载歌载舞,连说带唱),明代又融入采茶戏的一些歌舞表演形式,始有"花灯"之称。后来,又发展为搭花台、花灯单边戏和现代花灯剧。
表演程序:秀山花灯的演出,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主要包括:设灯堂、启灯(请灯)、跳灯、辞灯。
设灯堂是带有浓厚传统仪式的表演活动。花灯班在出灯前,都要设灯堂,供奉"金花小姐"、"银花二娘"神位,由灯师傅点燃香烛、烧纸钱敬奉花灯神,祈求、保佑跳灯人诸事顺利,平安吉祥。祭拜仪式后,就在灯堂又唱又跳。由灯师傅先领唱《安位》、《唱位》、《开光》,其后,齐唱《起灯调》,并将要演出的曲调唱一遍。请灯仪式结束后,花灯班就可外出跳花灯了。
跳灯,是秀山花灯的主要演出活动。花灯班都是在接灯人家的堂屋、院坝跳。先唱《观灯调》、《祝贺调》,临走时唱《谢主调》。
辞灯,到每年的正月十五晚上,花灯班就在河边坝子举行辞灯仪式,祭拜神灵,演唱《送灯调》,由掌调灯师傅领唱一遍春节期间所有演唱的花灯曲调(称收调)。然后焚烧花灯及神位,并将跳灯人的衣服从火上抛过,祈求跳灯人一年平安。
在长时期的表演中,秀山花灯形成了舞蹈性、歌唱性、戏剧性、模拟性、民族性、地域性、程序性、群众性等特征,深受广大民众喜爱。抢救、保护秀山花灯,对于丰富民众文化生活,促进土家族民俗音乐舞蹈艺术及其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