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东南郊,距离市中心二公里,始建于1918年,1949年由人民政府接管,1993年6月经原中央林业部批准成立国家森林公园。公园位于韶关市区,面积2746公顷,公园正准备扩为4388公顷,扩大后主要分为皇岗山、莲花山、芙蓉山等六大景区。公园逐渐成为韶关市区的旅游热点和亮点,每年接待游客30多万人次。2005年,公园被评为韶关新十景之一.
基本概述
韶关林场历史悠久,始建于1918年,1949年由人民政府接管,1993年6月经原中央林业部批准成立国家森林公园。公园现有干部职工185人,管理机构完善。公园位于韶关市区,与韶关市三江六岸交相辉映,原规划包括皇岗山、莲花山,面积2746公顷,现韶关市人大、政府决定将邻近的芙蓉山也纳入公园范围,扩大后的公园面积为4388公顷。扩大后的公园主要分为皇岗山、莲花山、芙蓉山等六大景区。
公园由于地处市区,一直以来就是市民健身休闲娱乐的传统场所。因其保持着良好的森林环境,是韶关市的绿色生态屏障,被誉为“市肺”。现在韶关市人大、政府拟将公园建设成为韶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永久性自然生态保留地,并开展以森林生态旅游、绿色生态示范、科普和人文教育为主的生态公益性城市型国家森林公园,服务韶关广大市民和来韶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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