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重庆市旅游局获悉,秀山自治县成功获评2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一个国家2A级旅游景区。
据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重庆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重庆秀山县凤凰山花灯民俗旅游区和重庆秀山县大溪酉水风景区达到3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3A级旅游景区,重庆秀山钟灵湖景区达到2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2A级旅游景区。
据了解,秀山自治县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大功能区划分和市政府“一心三带”旅游布局,结合秀山实际,将旅游放在重要位置,举全县之力大力发展旅游产业,通过理清产业发展思路、科学编制旅游规划、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和通过各种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强力推进宣传营销工作,全县旅游业获得快速、健康发展。2014年共接待游客207.3万人次,同比增长36.5%,旅游综合收入8.4亿元,同比增长33.6%。全年涉旅投资达10.7亿元,同比增长85.1%。
“目前我县已经有边城洪安景区、大溪酉水风景区、凤凰山花灯民俗旅游区三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一个钟灵湖国2A级旅游景区”该县旅游局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计划,加快推进旅游城市建设,力争在下一年成功创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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