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彤:湖南工人运动先驱者

家乡区县: 湖南省祁东县

李彤(1897~1970),字鉴普,今祁东县洪桥乡波丰村人。少时读私塾,稍长,考入湖南小甲各工业学校纺织科。其时军阀割据,民生凋敝,李彤与在校好友黄爱、庞人铨等,以救国救民主勉。民国6年(1917)毕业后,受聘为湖南第一纱厂考工主任。  民国9年李彤与黄爱、庞人铨发起组织湖南劳工会,得到毛泽东的支持。翌年1月8日,湖南省劳工会正式宣告成立。他被选为劳工会评议部义任,随即毛泽东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

  湖南劳工会成立后,在长沙各工厂建立职工夜校,宣传革命思想,并成功地组织了民国10年湖面省第一次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同年底又领导了湖南第一纱厂工人争取年终红奖的大罢工。因此,华实公司的大资本家对黄、庞、李等人恨之入骨,以重金贿赂军阀赵恒惕,于民国11年2月12日夜,抓走黄爱、庞人铨,次日凌晨杀害于长沙浏阳门外。

  民国15年,李彤被共产党组织派往北伐军第三十六军工作,任政治部主任。“马日事变”时,湖南共义通队缉拿李彤,将其家洗劫一空,并将他的妻子和弟弟关押数月。他被迫逃往汉口,在江岸火车站当一名课员,及至日军兵临武汉才返回湖南,在安江纱厂任技师,原湖南劳工会财务部主任王光辉变节后当上南京市长,邀他前往任职,他坚辞不赴。

  1951年李彤回长沙定居,1958年被错定为反革命分子。1970年在原籍祁东县含冤逝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南区公安局,先后两次行文,彻底推翻强加给李彤的不实之词,给予平反昭雪。《湖南日报》曾有文章称李彤为湖南工人运动先驱者之一。

李玉珍(2014-05-0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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