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获得海域使用金 中央分成327万元

家乡区县: 浙江省路桥区

      本报讯(通讯员 郑宣彬)日前,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达2014年中央海域使用金8505万元,对省海洋技术中心,温州、嘉兴、舟山、台州4个市本级,以及乐清、海盐等18个县市(区),共23个项目进行专项补助,其中我区获得中央分成327万元。

      为从根本上解决海洋管理基层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增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海域使用金中央分成专项用于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海域综合管理能力建设、海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和海洋监察执法等常规性支出。在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安排上,重点向海域管理工作做得好、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地区倾斜。

      据了解,此次下达我区的项目实施单位为海洋与渔业局,建设内容为常规监测设备、应急监测监控指挥车、信息处理设备软件、专线传输网络、视频会商设备、基础数据体系、运行环境保障、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等建设,这对进一步增强我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切实保障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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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2015-04-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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