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老子道德经幢

家乡区县: 保定市易县

老子道德经幢位于易县城内的龙兴观遗址,1200多年的沦桑。道德经幢,始建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其时,唐玄宗李隆基认为老子是他的远祖,故亲自为“老子道德经”作注,并刻石立幢经传后世。

老子道德经幢位于易县城内的龙兴观遗址,1200多年的沦桑。

道德经幢,始建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其时,唐玄宗李隆基认

为老子是他的远祖,故亲自为“老子道德经”作注,并刻石立幢经传后世。易县道德经幢体积高大为八角柱体,汉白玉石质,由顶、身、座三部分组成,幢高4.29米,直径90厘米,每面宽40至42厘米不等。由两块大理石衔接雕成。幢身大安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各面镌刻老子道德经计八十一章,文为苏灵芝所书,其书法潇洒飘逸中有钢筋之力,端雅俊秀中有铁骨之风,笔法流通。

在国内现存道藏1845卷中尚无皇帝御注本,此幢高大雄伟保存完好在国内第一,因而,此幢和龙兴观中几统刻由省级上升为国家保护单位,易州道德经幢建筑典朴,雕刻精细、游客至此既可观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赏古代书法之珍品,又可窥古代石刻、建筑之奥秘,增长知识,陶冶精操。

位置

位于易县城内东南隅,唐开元廿六年(公元738年)建。幢身镌刻李隆基御注《老子道德经》81章。此幢保存基本完好,幢顶为屋顶式,作八角形,下雕八脊,脊间雕瓦垄,下雕檐板,飞檐,檐橼角梁下有斗拱承托,下为仰莲座,座下为幢身,为八角柱体,直径90厘米。幢身下仍为仰莲座,全幢约高6米,此幢是校释《老子道德经》唐玄宗注本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

历史来源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一直受到国家文物部门的高度重视,先是被列为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又被国务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经幢高约6米,分为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制成。幢座为一石雕须弥座,高0.25米,直径1.1米,座下有方形平台,系后世补砌。幢身由两块汉白玉石雕砌而成,高4.29米(上块高70厘米,下块高3.5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形柱体,每面宽40—42厘米不等。幢身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字,占三面,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对老子的《道德经》,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

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共计八十一章,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幢身上端有一石雕仰莲宝座,其上才为幢顶。幢顶已有残破,原用一块巨大的青石雕成,高38厘米,为屋顶状,呈八角形,与幢身形体吻合,从八角平顶雕出八脊,脊间刻瓦垅,再下刻有檐板、飞檐和檐椽,角梁之下有一“一斗三升式”斗拱承托。整个经幢,亭亭玉立,造型既简朴,又典雅美观,屋顶状的八角形幢顶,为研究唐代建筑提供了实例。

经文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的经文,是按照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注本镌刻的。老子的《道德经》版本众多,在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石刻道德经幢,是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这是我国现存较好,年代较早,且形体最大的石刻道德经幢,虽有破损,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价值。为了便于保护,1986年省文物局拨专款,在其上建六角亭一座,2001年上半年又重修了碑亭。

书写

易县道德经经幢的经文,传为唐代书法家苏灵芝书写,可是遍寻幢身并无苏氏名款。经与易县现存的苏灵芝书写的《易州铁象颂碑》、《梦真容敕碑》相对照,其字体与经幢如出一人手笔。由此断定,经幢实乃苏灵芝书写。苏灵芝,唐玄宗时任登仕郎前行易州录事,其书法融二王(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及诸家于一体,号称唐代写碑手。其字体工整秀丽,笔法流畅,对研究唐代书法艺术有重要参考价值。

意义

老子道德经幢建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起初是立在易县城西开元观,老子道德经幢

南宋时移到府衙内,后又迁到县城内的今址。

在中国国内存道藏1845卷中尚无皇帝御注本,此幢高大雄伟保存完好在国内第一,此幢和龙兴观中几统刻由省级上升为国家保护单位,易州道德经幢建筑典朴,雕刻精细、游客至此既可观中国传统文化之精华、赏古代书法之珍品,又可窥古代石刻、建筑之奥秘,增长知识,陶冶精操场

《道德经》也称《老子》,为春秋时(公元前722年-公元前481年)著名思想家老子(李耳)所著,是道教的主要文献。唐王朝尊老子为始祖,将《道德经》奉为经典。

老子道德经幢高6米,分幢座、幢身、幢顶三部分。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石制成。幢座中一石雕仰莲,座下有方型平台,为后世补砌。幢身由上下两块汉白玉石雕刻而成,共高4.29米,直径90厘米,平面为八角柱体,每面宽40到42厘米不等,上面刻有唐玄宗在开元20年(公元732年)颁发的推崇《道德经》的诏书和老子《道德经》全文。

中国道德经幢共有4个,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形体最大,年代较早、保存也较好,也是道德经幢中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老子道德经幢距易县县政府不远,老子道德经幢,位于邢台市旧城东北部,南长街办事处后院内。龙兴观原建筑已不存在,经幢周围有农舍,还有小片农田。经幢整体上保存较好,个别地方略有缺损,还有些后人拓印的痕迹。相传按唐人苏灵芝手迹刻写的老子81章《道德经》全文清晰可读。经幢上的经文是按唐玄宗的注本刻写的,由于刻文十分清晰,长期以来这个经幢成了人们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为了加强保护,当地文物部门近年还在经幢上加盖了一座六角亭。

老子道德经幢历经1200多年的沧桑,是中国仅存的一座唐代石刻老子道德经幢.始建于唐代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当时唐玄宗李隆基认为老子是他的远祖,故亲自为老子道德经八十一篇作注,并刻石立幢以传后世.唐代时,全过州经上官斋均设有这样的经幢,仅存易县的这一座,是国家一级文物.

Monika(2015-04-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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