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9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议改名为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1945年10月1日,中国民主同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纲领,沈钧儒继续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1949年11月民盟一届四中全会增选沈钧儒为副主席。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0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改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沈钧儒当选为主席,积极参加为争取实现国内和平民主的斗争。
12月1日,国民党特务屠杀昆明进步教师和学生,制造“一二·一惨案”。
12月9日,重庆各界举行昆明死难师生追悼大会,沈钧儒代表救国会主祭,并发表了《献给生者与死者》一诗,谴责国民党暴行。1946年初,救国会在重庆创办《民主生活》周刊,沈钧儒任发行人。《民主生活》发刊词称:“抗战胜利了,但中国人民没有得到胜利的果实。抗战结束了,但我们内部的冲突又起来了。”“只有民主,才能保证我们的胜利,使人民得到胜利的果实。”沈钧儒号召大家用笔和舌来号召团结、争取民主。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沈钧儒作为中国民主同盟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并代表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致词,又担任改组政府和宪草审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代表团密切合作,达成了政协的五项决议。2月11日,沈钧儒离重庆到上海,积极推动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爱国民主运动。1946年夏秋间,沈钧儒与黄炎培往返于京沪间,力图促进国共两党的和平谈判。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沈钧儒和民盟其他负责人发表声明反对伪国大召开,并将民盟内参加伪国大的民社党分子开除盟籍。
1947年2月9日,上海百货业职工在劝工大楼集会抵制美货,遭国民党特务的殴打,造成劝工大楼血案。事后,国民党方面竟诬指沈钧儒、马叙伦等为主持者。沈钧儒不仅亲自去医院看望伤者,还与沙千里、史良等人作为法律顾问,为工人们伸张正义。1947年5月,中国人民救国会在上海举行二中全会,沈钧儒主持会议,并对国民党镇压学生运动、封闭报馆事提出抗议。
1947年10月27日,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中国民主同盟为非法组织,强令解散。沈钧儒领导一部分民盟中央委员,坚决反对向国民党反动派妥协投降。11月27日,沈钧儒秘密离开上海到达香港,着手筹备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
1948年1月5日,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在香港召开。当天发表紧急声明,否认民盟总部在被威胁下发表的总辞职、总部解散和停止盟员政治活动的声明,不接受国民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的反动措施,决定要恢复民盟的领导机关。沈钧儒主持会议,批判了盟内右翼分子政治上的投降行为,检讨了过去的缺点和错误,通过了政治报告和三中全会宣言,抗议国民党政府迫害民盟的罪行;明确指出中间路线行不通;宣布与中共携手合作;主张一切民主党派结成坚强的民主统一战线,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路线;明确提出只有彻底推翻卖国独裁的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才能建立一个真民主真和平的新中国;坚决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援蒋侵华政策;坚决拥护实行土地改革。会议决定,主席一职暂由沈钧儒、章伯钧等中央常委负责轮流代理。1月19日,会议闭幕。这次会议,是中国民主同盟从中间路线走向革命路线的转折点。
1948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6日,沈钧儒代表中国民主同盟和中国人民救国会致电毛泽东,热烈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6月,中国民主同盟在香港开展新政协运动,并于6月14日发表《为展开新政协运动的声明》。9月,沈钧儒与章伯钧等从香港秘密前往东北解放区。
到达哈尔滨后,沈钧儒发表声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否定中间路线。11月16日,沈钧儒代表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对时局声明》,提出了对民主、和平、统一的新看法。1949年1月22日,沈钧儒在沈阳与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拥护将革命进行到底。1月2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及东北各界人民代表召开会议,欢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沈钧儒代表中国民主同盟讲话,并宣布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已决议迁入解放区,为全部、彻底、干净地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完成人民民主革命而斗争。
1949年2月25日,沈钧儒由沈阳到达北平,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临时工作委员会宣告成立。6月15日至19日,沈钧儒作为民盟代表之一,出席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并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副主任。6月26日,新法学研究会筹备委员会成立时,沈钧儒被推举为主席。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沈钧儒作为中国民主同盟代表之一出席了会议,并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后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18日,沈钧儒领导的中国人民救国会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同时举行茶话会,鉴于国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已经翻身做主,救国会的政治主张已全部实现,遂宣布中国人民救国会结束。会议推举沈钧儒等九人组织纪念委员会,办理永久纪念邹韬奋、陶行知、李公朴、杜重远及其他为救国运动而牺牲的同志的事项。
此后,中国民主同盟召开一届五中全会,沈钧儒当选为副主席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50年8月,沈钧儒不顾年迈,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率领中央访问团访问了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1951年4月,沈钧儒作为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团长,访问了苏联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51年,他出席了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并当选为该会副主席。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沈钧儒当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宪法的制定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沈钧儒出席会议,并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5年2月张澜逝世后,沈钧儒于1956年继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主席。1958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沈钧儒再次当选为副委员长。
1963年元旦,周恩来在全国政协招待70岁以上老人的会上曾说:沈老是“民主人士的左派旗帜”。1963年6月11日沈钧儒在北京病逝,终年89岁。6月14日,北京各界举行沈钧儒公祭大会,国家主席刘少奇亲往吊唁,朱德主祭,国家副主席董必武致悼词。沈钧儒的活动见《沈钧儒年谱》,其著作收入《沈钧儒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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