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较多,日照充足,对发展农业生产颇为有利。农作物以粮食为主,1950年至1985年的36年间,种植面积占耕地面积90.03%。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占耕地面积64.47%。其次是玉米、黄豆等。经济作物,有甘蔗、花生、黄(红)麻、烟草、木薯、桑、茶、果、瓜、药材等。1949年,粮食亩产137斤,总产12539.86万斤,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下同)2500.54万元;1983年亩产523斤,总产68968.08万斤,总产值21018.53万元。比1949年分别增长2.96倍、5.50倍和7.41倍。1985年因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等原因,亩产487斤,总产53177.08万斤,总产值283.6750万元,比1984年,亩产增2.51%,总产减2.09%,总产值增126.96%。
民国时期,县政府建设科下设农业技术推广所,配技术员2人,从事林业苗圃工作,供应一年一度“植树节”种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12月设立实业科,分工专人管林业。1955年设林业科。1956年2月在山地面积较多的高田、太守、武陵、古辣、甘棠、黎塘等6个区设立林业工作站,每站配林业干部3至4人,协助区公所编制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导群众采种、育苗、造林、护林防火,培训农民林业技术人员。同时,在芦墟及武陵的平天、黎塘的新埠,建立3个国营苗圃,各配技术干部1人,工人3至5人,负责采种、育苗,供应群众造林。1958年2月取消县林业科和区林业工作站,林业与农业,水利合并为农林水利局。1959年分出成立林业局,配林业干部2人,33个公社各配林业委员1人。1962年林业局改为林业科,配技术干部3人,继续经营芦墟、新埠苗圃。1964年林业科改为林业局,配技术干部8人、公路绿化员10人,12个区各配林业助理员1人。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设农林小组,除留1名林业技术干部外,其余于10月下放“五·七干校”。1973年农、林分开,又成立林业局。1977年11月,县成立林业科学研究所。1979年林业技术干部增加到20人。1983年成立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配技术干部5人,并在高田、思陇、甘棠公社成立林业技术推广站,每站配干部1至2人,全县林业技术干部增加到24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2人,技术员4人。1985年,全县有林业干部22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1人。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