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引导社会各界青年积极助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通过青春力量带动和增强广大市民的共建参与意识,团县委号召广大青少年积极行动起来,用手中的相机和手机,记录身边、生活中最美丽的城市瞬间,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贡献青春正能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
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微摄影大赛
二、活动主题
青春助力创园,捕捉精彩瞬间;
助推城市建设,美景在我身边。
三、征稿内容 创新活力之城:以园区发展为主体,突出企业生产创造、职工工作生活以及城市文化品位,体现充满文化气息的创新活力之城。 生态宜居之城:以城市建设为主体,突出蓝天碧水环境、绿色低碳理念以及田园城市风光,体现令人向往的生态宜居之城。 和谐幸福之城:以百姓生活为主体,突出民生事业发展、自觉遵纪守法以及社会文明水平,体现幸福、自豪,有归属感的和谐幸福之城。
四、征稿细则 1、微摄影大赛面向全县青年(14-40周岁)开放,欢迎手机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7月底,参赛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必须在固安县城区内拍摄,提倡新作,讲求真实性,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所有作品仅限色彩、影调、亮度、反差、裁剪的调整;谢绝数码合成的摄影作品参赛。 3、参加手机组比赛的作品仅限手机拍摄,其他摄影器材拍摄作品可参加相机组比赛。 4、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据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费。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活动安排 1、媒体宣传动员:2015年4月1至4月30日。通过固安县电视台、《今日固安》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欢迎广大青年朋友积极参与。 2、作品选送阶段:2015年5月1日至7月20日。接受社会各界青年投送作品。 3、作品评选阶段:2015年7月21日至7月31日。由团县委、县摄影家协会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评选小组名单另行公布),评选力求公正、公平,参赛作者不得成为评选小组成员。 4、展览时间方式: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固安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县电视台、固安在线网站等媒体以及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展览。
六、投稿方式参赛者需将入选作品原始文件(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gatwoffice@sina.com,电话:6162829, 联系人:张珈槊。地址:固安县交通局西侧老党校大楼团县委办公室402室。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8名及优秀奖若干名。奖品设置如下: 一等奖:奖价值800元纪念品及证书; 二等奖:奖价值500元纪念品及证书; 三等奖:奖价值300元纪念品及证书; 优秀奖:奖精美纪念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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