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水务局

家乡区县: 广元市旺苍县

旺苍县水务局位于旺苍县新华街553号,始建于1963年。负责主管全县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城乡供排水、防汛抗旱和水产渔政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
近年来,旺苍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尺度。一是着力队伍建设,打造阳光、高效、廉洁、务实、勤政的水利行业形象。水利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专业性强,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加之正处在高速发展的科技信息时代,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尤更为重要。该局制定并坚持一月一主讲,一周一小讲的时间安排,开展宗旨观、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到谨慎用权、公开办事和廉洁办事。开展民主观、法制观和诚信观教育,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还加强水法律法规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方针政策文件精神,干部职工轮流谈体会,谈工作、谈经验,,不断丰富知识,提升能力,提高水平,增强服务“三农”的本领。熟练掌握水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二是着力水利工程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所难,满足人民群众所需。项目建设是水利工作永远不变的主题。县水务局紧紧围绕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落实民生工程涉水项目,履行“以事论官、选贤任能”目标承诺。切实处理好建设与质量、建设与管理、建设与资金、建设与群众的关系。领导班子统筹兼顾,明确目标,重点突出,关系协调,运作有力。三是着力度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县水务局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出发,为使机关管理建设有制度可依,有章可循,用制度来加强管理,推动工作,提高效率,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根据水务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各项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完善了机关管理首问责任制、效能投诉制、限时办事制、公示制度、信访制度等共42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了《旺苍县水务局“十不准”行为规范》,推进了旺苍县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进程,推动了旺苍水利事业发展。

别让等待成为遗憾(2015-04-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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