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名黔
唐武德元年(618)石城县改属黔州,其县治移无慈城,即今县坝老鹰关。贞观四年(630)迁今联合镇。天宝元年(742)改名黔江,属黔安郡(黔州)。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黔安郡为黔州,复置石城县,县治设于县坝无慈城(舟白街道姚坪村老鹰关)隶属黔州。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将石城县治所迁至楠木坪(今黔江区城东街道后街丹兴路一带)。唐玄宗天宝元年(742),石城县更名黔江县,“黔江”之名沿用至1983年11月。唐末的五代十国时期,黔江县属黔州。清光绪《黔江县志》载:“县本无江,以黔江名者,缘黔中所出之乌江以为名”,在唐代,黔江辖及乌江沿岸,当时乌江叫“黔江”,故县以“黔江”命名。
宋、元时期,黔江属四川绍庆府。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分西川、峡西两路为益州路,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总称川峡四路,后简称四川。南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黔州升为绍庆府,属四川夔州路,府治仍在彭水,辖黔江、彭水2县56个羁糜州。清咸丰《黔江县志》载:"黔江自宋、元以来,半没于夷,为龚、胡、秦、向四土豪所据。龚据水寨,秦据册山,胡据峡口,向据后坝",即宋太祖建隆元年(960)至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的408年间,黔江被周边的唐崖、忠路、大旺、石柱、酉阳等土司包围并被不断蚕食,境内龚胡秦向等大姓又不得不拥兵自保,中央政权对此鞭长莫及、王法不到。元惠宗至正二十二年(1362),明玉珍在重庆建立“大夏”(10年),黔江县为其属地。
黔江地处渝鄂边境,周围土司长年争战,民族矛盾、地区矛盾尖锐复杂。因此,明王朝视这里为"地处蛮疆,犬牙交错"的军事要地,数次陈重兵于黔。明太祖洪武中,降重庆路为重庆府,黔江县直属重庆府。洪武五年(1372),明朝庭派蓝玉征讨黔江,平抑龚、胡、秦、向势力,省黔江县入彭水县;十一年(1378),蓝玉再次征黔,置黔江守御千户所,直属四川都司重庆卫,驻设官兵1216人,屯守各半;十四年(1381),复置黔江县,黔江所、县并立,文武兼治,持续275年。
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改重庆卫为重庆府,黔江县属重庆府。清圣祖康熙元年(1662)改黔江守御千户所为黔彭营(设游击官),防守黔江、彭水、武隆3县4汛,兼辖酉阳、石耶、地坝、平茶、邑梅5土司。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以黔江县置黔江厅,直隶重庆府;十二年(1734),黔江厅、彭水县合并设置黔彭直隶厅,厅治楠木坪;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废酉阳宣慰司,其地归黔彭直隶厅,同时,废平茶洞长官司,设立秀山县,隶属黔彭直隶厅。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废黔彭直隶厅,改置四川行省酉阳直隶州,辖酉阳、秀山、黔江、彭水4县。
1911年1月3日、11月13日,黔江革命党人(同盟会员)温朝钟等举行"庚戌辛亥起义",推翻清朝统治,成立军政府。国华民国元年(1912),废府、州、厅,黔江直属四川省军政府。在四川"防区制"时期,黔江属刘湘防区。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川政统一后,黔江属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即酉阳专区)。1939~1944年,国民党第六战区(辖四川、云南、贵州、西康、湖南、湖北等省区域)长官司令部设于湖北恩施,武汉失守后,长官司令部部份机关迁驻黔江正阳乡大路坪(今正阳街道)。1945~1947年,川黔湘鄂绥靖公署(辖56军)设在黔江城,控制四川酉阳,贵州铜仁,湖南芷江、沅陵、永顺,湖北恩施6个专区及其县份。
1949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黔江,11月25日,成立黔江县人民政府,隶属川东行政专区,县政府驻三多镇(后改为联合镇,今城东街道)。1950年1月23日,置酉阳专区,辖酉阳、秀山、黔江3县。1952年9月,酉阳专区并入涪陵专区,黔江县转隶涪陵专(地)区,同时将酉阳县所属的三、九、十七3区14乡划归黔江管辖。1983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黔江县、设立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次年11月13日举行自治县成立大会)。
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从四川省涪陵地区析置四川省黔江地区(11月挂牌办公),行政公署驻黔江自治县联合镇(今城东街道),后迁西山行署街759号(今城西街道),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
1996年9月15日,四川省委托重庆市代管黔江地区,1997年6月18日黔江地区正式划归重庆市,从此,黔江自治县隶属重庆市。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四川省黔江地区,设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开发区仍辖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5自治县。
2000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重庆市黔江开发区、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归并设立重庆市黔江区(9月28日在大众广场举行成立挂牌仪式),区政府驻行署原址,隶属重庆市直辖,成为重庆市唯一的少数民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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