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连云港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在该市基层就业、服务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的,其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补偿,已经获得高校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所获学费补偿优先用于偿付助学贷款本息。
补偿范围为到连云港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服务、就业的省内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双学士学位学生2009年以后(含2009)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补偿标准为每学年补偿标准的上限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学年补偿。高等学校毕业生自按协议在就业单位服务后,每服务满1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3年补偿完毕。学费补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接收地县级财政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担。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到基层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领取并填报申请,县级、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学费补偿,补偿资金将直接打入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享受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其资格每年须按规定重新审核,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连云港市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该市基层单位的毕业生,经审核确认后,从当年开始停止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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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童金德)记者日前从连云港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在该市基层就业、服务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的,其就读期间的学费由政府补偿,已经获得高校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所获学费补偿优先用于偿付助学贷款本息。
补偿范围为到连云港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服务、就业的省内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双学士学位学生2009年以后(含2009)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补偿标准为每学年补偿标准的上限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学年补偿。高等学校毕业生自按协议在就业单位服务后,每服务满1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3年补偿完毕。学费补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接收地县级财政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担。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到基层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领取并填报申请,县级、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学费补偿,补偿资金将直接打入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享受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其资格每年须按规定重新审核,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连云港市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该市基层单位的毕业生,经审核确认后,从当年开始停止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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