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民办学校要走出“南洋”、“鲁外”阴影

家乡区县: 浙江省越城区

本月初,新创办的绍兴蕺山外国语学校一批名师亮相报端,他们均来自绍兴各大公办学校,受益于“公派校长、公办支教”政策,得以来到这家新办的民校开始一次尝试。

师资在公办与民办学校间通过一定规则和途径“流转”,会否成为民办教师待遇二元结构问题的一次突破?还很难说。但显然,蕺山外国语学校的此次“特别待遇”,对有心进入绍兴民办教育领域的企业和个人是个福音。因为长期以来,人才引进、教师编制、财税社保等方面存在“玻璃门”,民办学校最缺的就是高水平师资和管理人才。

民办学校的“玻璃门”表面看体现于政策层面,包括教师待遇二元结构、金融社保财税政策甚至取名等方面限制,但究其本质,多数“玻璃门”的存在是偏见使然。这种偏见,不仅存在于政府部门,也存在于社会公众。“民办教育等同于私营企业”“民办学校就是为了赚钱”观念盛行,由此导致政策偏差、社会偏见。把民校当“二等公民”,使民办学校发展滞后,损害的实则是公众享受公平教育和优质教育的机会。

从各地成功经验看,对民办教育特别是具备极强公益属性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校来说,政府的扶持乃至背书仍有必要。于此,杭甬温等民办教育发展走在前列的地区已经开始先行探索。比如2012年,永嘉县面向全国引智,公开招标办学主体。次年9月,作为温州最“年轻”的民办学校,温州市翔宇中学在永嘉如期开学。在浙江率先启动的“政府提供硬件,民间提供服务”合作模式,被教育专家称为中国民办教育改革中的标志性事件。

由此可见,打破民校“玻璃门”离不开政府部门的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只有政府自觉引导形成包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正向激励环境,社会公众才能接纳民办教育。具体来说,民校需要的并非简单的资金、人才支持,而是希望通过恰当的途径和方式,树立民校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只有这一最核心的问题得以解决,编制、社保等“二元待遇”才能迎刃而解。

“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是民办教育的重要属性。无论从我国教育改革加速推进之宏观层面,绍兴民办教育发展滞后之中观层面,公众迫切需要更多教育选择权之微观层面而言,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都属题中之意。但如果没有思想的解放,理念的到位,政策便容易流于空泛,社会资本便不会踊跃进入,而一个地区如果没有形成民办教育集群,家长也就不会放心地将孩子送到民校就读。凡此种种,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被业界称为中国教育的价值回归。对已有南洋中锐、绍兴鲁外两所民办学校失败教训的绍兴来说,如何抓住新办民校和新出法规契机,大力扶持,大胆突破,大兴民校,实现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突破,显然是值得思考的课题。

对已有两所民校失败教训的绍兴来说,如何抓住新办民校和新出法规契机,大力扶持,大胆突破,大兴民校,实现民办教育发展的新赶超,显然是值得思考的课题。

smile222(2015-04-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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