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民俗宗教——衣食住行

家乡区县: 重庆黔江区

1. 土家族服饰。土司时期土家族服饰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野麻为布,喜着斑斓服色布衣,男女服饰不分,都佩带首饰、耳环、项圈和手镯,缠青、白布头巾。上衣为无领对襟大袖短衣,无肩缝,袖口花边约4—5寸宽;衣的下摆前后合缝处有三四寸宽不合缝成边,使下摆前后左右成为三块,在胸及袖口衣边四周,用青、白、粉红色的缎子镶边。

(1)男装:头缠青丝帕或青布帕,帕长7-9尺,包成人字格。上衣为琵琶襟,安铜扣,衣上边贴有梅花条,绣有银钩。服色以青色为主,裤裆大裤脚短。只未婚青年喜将白裤腰露出,将情人所赠腰带的耍穗与荷包吊在外面,以示标志。打绑腿,绑腿一般为青色或兰色;脚穿瓦瓦鞋或两节瓜鞋。

(2)女装:女子上装由银钩→外托肩与满襟。银钩为矮领,衣襟与袖口皆缀上宽青边,并往上贴三根五色梅条,胸襟沿用彩线钩花;外托肩无领,右开襟,滚书边,衣襟与袖口各有两道不同的青边;满襟长到遮住臂部,袖短而大,用白竹布滚书边。一般用青布或兰布制作。春秋两季,青年妇女喜穿白竹布汗衣,外套青蓝背褡,称“喜鹊闹梅”。妇女劳作,胸前喜围围腰,围腰均绣有花草。女裤仍为腰与裤两段相接而成,腰多为白布,裤为青蓝色或紫色,若兰布则加青边,若青布则加兰边或白边,裤脚上边贴三条等距离的梅条。鞋有尖尖鞋与瓦瓦鞋,鞋面用青兰色布或粉红色绸,所绣的花各式各样,以动物为纹样的有鱼虾、蝴蝶、蜻蜓、蜜蜂等;以植物为纹样的有桃花、荷花、梅花等。已婚女子盘髻,簪的形状有玉宝针、芭蕉扇、莲蓬等;少女扎辫。

(3)儿童服饰中最具特色的是帽与饰品。戴帽分季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或蛤蟆帽;冬季戴狗头帽,或鱼尾帽,或风帽。帽上除绣花鸟虫鱼外,也有绣“福、禄、寿、喜”四字的,还有缀大“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饰品的;有的还在花中缀珠子,帽尾吊银牌、银铃;手足戴金银圈或空心瓜锤、响铃等;颈上戴项圈;胸前吊百家锁。儿童服装亦绣上花草。鞋上亦绣花。

(4)苗族的服饰因地而异,因时而分,因节而盛。黔江的苗族服饰,男装简朴,女装繁华。苗族男装无领,衣袖长而小,一般7颗纽扣,以腰带束身,裤管短而大,青年喜白色头帕,老年喜青色头帕。妇女多穿满襟,胸前及袖口要滚边、绣花,有的还在开叉和放摆前后边缘绣挖云钓;裤子较短,裤脚边缘装饰与衣服大致相同。苗族服饰最具特色的是百褶裙,千姿百态,下沿绣满花纹,轮廓分明,手工精湛。苗族的首饰,造型精美,品种繁多,而最让人垂青的是银饰,“有衣无银不成盛装”,是苗家女子喜爱银饰的概括。如今,苗族服饰在其原始的粗狂美上融合了现代的流行元素,深受现代都市青年的欢迎,使古老的苗装焕发青春活力,更具风彩。

2. 织锦。土家织锦又名“西兰卡普”,手工挑织而成,粗犷质朴,构图饱满,其传统图案有二百余种,其内容有:狮头花、虎皮花、猴手花、马必花、野鸡翎、阳雀花、蛇皮花、狗牙齿、猫足迹、蝴蝶花、荞子花、韭菜花、苞谷花、梅花、菊花、牡丹花、玫瑰花、梭花、金勾莲花、八角香花、桌子花、椅子花、棋盘花、粑粑架花、神龛架子花、豆腐架子花、迎亲图、四凤拈印、五颗印、祥云腾龙、老鼠娶亲、二龙抢宝、双凤朝阳、喜鹊闹梅、凤穿牡丹、荷花鸳鸯、鲤鱼跳龙门等。

3. 挑花刺绣。挑花,主要用于服饰,以黑白单色的十字挑花工艺为主,按底布的经纬线挑绣图案。纹样工整、对称,装饰性强。衣裤、围腰纹饰多花鸟。手帕、枕巾、床单等则常见人物、建筑、家具、动物,吹吹打打,骑马坐轿的迎亲场面也较为普遍。彩色平绣多用于帐沿、枕头、鞋面、童帽等。纹样为折枝花草、雀鸟鱼虫。土家姑娘从小就学绣花,一般从绣鞋垫开始。

4. 饮食。“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的(转载自黔江政府网http://www.qianjiang.gov.cn,请保留此标记。)食物为:作物物、采集物、捕猎物混合型。作物类主要有:大麦、荞麦、粟、豆类,及少量稻谷。土民喜啖牛羊肉,冉家蛮“喜渔猎,得鱼虾以为美食。”采集类主要为蕨粉、葛粉、竹笋、天蒜、菌类等,蕨粉、葛粉,荒年尤多。二粉均为块茎在石上捣细后去其渣,合水置于大木桶内,其汁沉积而得,做饼饵甚佳,用沸水调食无异藕粉。天蒜,腌食其叶;笋根,以谷粉蒸食;捕猎物主要为鱼类、野猪、麂、鹿、獐、鹜、兔、虎等。

饮料为茶、油茶汤与咂酒,茶以新茶为佳;油茶汤,以油炸米花、芝麻、黄豆诸物,煎茶叶作汤泡食;咂酒,冬初,煮高梁或粟(或诸粮混合)拌曲于瓮中,次年夏,沃以沸汤,置竹管(或芦管)于瓮中,先以一人吸竿,曰开坛,前者吸过,以巾拭竿,让与后者,然后彼此轮吸,频添沸汤。宴客以吃咂抹坛为敬。

改土归流以后的乾隆时期,由于玉米、红薯、小麦等作物的引进,生产力的发展,作物的产量迅速提高。同时,汉民迁入以后,大量垦植荒山荒地,采集物与猎物大大减少。这些便使土家族的食物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⑴由农作物、采集物、捕猎物的混合结构型转变为以种植物为主,采集物、狩猎物、饲养的家禽家畜则为辅食了;⑵其主食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夏季麦子收获以后,则以麦子为主;秋季玉米收获以后,则以玉米为主(在平坝河谷地带生活的土家人,也有在稻谷收获以后,以稻谷为主的);深秋红薯收获以后,则以红薯为主;此外,这一时期的主食中也还有荞麦、豆类等其它杂粮。冬季,山地土民,一般都要上山采集,主食中蕨粉与葛粉也是少不了的,尤其是荒年,主要靠其度过饥荒;⑶饭与菜已经分开,但瓜菜代饭,采集物、蔬菜、薯类与玉米混合做饭的情况在一般土民中也是常见的。

5. 居住。土家族的住宅建筑,在土司时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土司居处富丽堂皇,砖瓦鳞次,绮柱雕梁,极尽奢华。其属下官吏的住处,虽可竖梁柱,周以板壁,但不准盖瓦。一般土民只能杈木架屋,编竹为墙,树皮或茅草盖房。如有盖瓦者,均治以僭越之罪。

1735年“改土归流”以后,大量的江淮、湖广、江西、山西、河南、陕西等地人迁入土家族聚居区,带来了汉族与其他民族的住宅文化。土家族在传统的基础上,又吸纳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来建成自己的住宅。这就形成了今天所看到的南北民居交融的“大观园”。在黔江土家族中,可看到下列类型的土家族民居:

吊脚楼。 吊脚楼又可分为内吊型(亦即“低吊型”)、外吊型(亦即“高吊型”)、半吊型、全吊型数种。“内吊型”是在室内,将卧室建成吊脚楼,离地1米左右,好似今日之“错层”,住者需上三、五步木梯,方能进入卧室。外吊型为人们常见的建在平房左侧或右侧的前方,其部分悬虚者为“半吊型”、全部悬虚者为“全吊型”。这类吊脚楼,一般为一层,也有建二层、三层的,四周铺设走廊,屋檐四角上翘如鱼尾状,也有四角平铺而下的。

平房。 平房可分为一般平房、“吞口屋”、一正一厢、一正两厢。一般平房有一字儿排开关列的三大间,或四大间,或五大间,最大者有七大间的;“吞口屋”是将堂屋朝内退进2米左右,远远看去,象一个张开的口,成了设在大门口的一块可避风雨的场地。两侧可开门直接进入厨房或卧室,勿需再经堂屋;一正一厢,即在平房的左侧或右侧建一厢房,呈“┌─”形,或“─┐”形;一正两厢是在平房的左右两侧各建一厢房,呈“┌┐”形。一栋四排三间的平房,中间为“堂屋”,作祭祀祖先、迎宾客和办喜庆等大事用;堂屋两侧的左右两间住人,右为大,左为小,通称“人间”。“人间”以中柱为界,分为前后两个小间,右侧前一小间作橱房,后一小间住父母;左边后一小间住长子,前一小间住未婚子女;若有两兄弟,分了家,兄长住右边后一“人间”,小弟住左边“人间”,父母住神龛后边的“抱兜房”。“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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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梦(2015-04-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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