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宰相——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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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汉族,宋朝建康府(今江苏南京)人,南宋著名奸臣。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因力主对金议和,善于察言观色,颇受宋高宗赵构宠爱。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掳到金国五国城。建炎四年(1130年)南返南宋。此后,辅佐宋高宗,官至宰相。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反对国内主战派提出的倾全国之力御驾亲征,奉行称臣、割地、纳贡的议和政策。在秦桧第二次为相时期,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奋勇抗金的官员,压制满朝抗金舆论。前后执政十九年。

绍兴十二年(1142年)1月,因宋高宗力主对金国议和,君臣合计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宋孝宗赵昚(shèn)继位,岳飞昭雪,秦桧作为谋害岳飞主要的人,被褫夺王爵,改谥缪丑,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11月18日病死。

扶摇直上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初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

反对割地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进攻宋朝京城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

丿katherine(2015-04-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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