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广场原名人民广场,是南昌市和江西省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八一广场对于弘扬“八一”精神,进行革命传统和英雄主义教育,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造后的八一广场体现了更广的群众参与性,并使广场周边的交通更通畅,环境更优美。八一广场集万宠于一身,文化、商贸、娱乐、休闲、餐饮、服务等各展魅力,是通往城市四方的直通大道,是南昌市民活动的中心。
八一广场解放前这里是一片荒芜,建国后把它建成了一个广场,几十年来几经改造,如今绿草成茵,华灯成行,整个广场达八万平方米,能容纳10万人,夏天的夜晚这里人声如潮,彻夜不眠,是市民休闲,纳凉的好去处。
八一广场划分为南部的纪念区、中心的文化区和北部的休闲区三个功能区,北面呈“八”字形的休闲广场和南面呈“一”字形的金水河,构成一个广场完整的“八一”景观;八一起义纪念塔重新装修显得更加雄伟、挺拔、明快;八一火炬和海陆空三军组合雕塑设置在八一起义纪念塔前下沉式广场的正中,点出了八一起义的主题——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八一历史画卷设置在广场南半轴线,记载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成长历史;长100米、宽20米的八一音乐喷泉烘托出八一广场的英武之气;而八一水幕电影则可以上演八一起义电影,让游客接受革命历史教育。
八一广场改造的规划构思集纪念性、标志性、群众性和休闲性为一体,体现了大气、通透、明快、开阔的要求。按照新规划改造后的八一广场:面积更大,纪念性更强,群众参与性更广,绿化更好,交通更畅,周边环境更协调,夜景更美。八一广场核心由原来5万平方米扩大到7.8万平方米。规划还把周边环境纳入改造范围,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雄伟的纪念塔和新增的8块军史浮雕、火炬和海陆空组合圆雕增强了广场的纪念性。工程总耗资6000万元。改造后的八一广场以纪念塔为南北主轴,原纪念塔始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高约44米。当时,纪念碑高于周边建筑物,气势雄伟,成为南昌标志性建筑。
广场西侧是著名的“八一大道”,八一大道的路基解放前是南昌旧城墙,解放后拆毁城墙修建了这条号称南昌的长安街的大道,这是一条宽60米的十里长街,沿街两边有不少南昌的著名建筑;坐落在广场南面的南昌电信大楼初建于五十年代,是苏联援建的项目,广场正中的江西省展览馆始建于一九六九年,当时的名称叫“万岁馆”,取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之意,那个名字带有浓重的时代特征,文革结束后,改为举办各种展览的场馆。
八一广场是南昌乃至江西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重要场所,矗立在广场上的八一起义纪念塔更是英雄城南昌的象征。
《南昌市八一广场管理规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广场周边兴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对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装饰,其高度、色彩、风格应当与广场相协调;广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广场周边禁止悬挂布幔、条幅等户外广告;广场管理机构可以在广场规划少量摄影点,不得设置其他商业网点;禁止举办商业性展销和促销活动;广场内不准躺卧、露宿、乞讨、算命、占卜、按摩、卖艺,不准携带宠物、燃放烟花爆竹、滑旱冰、放风筝、踢球。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属单位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属个人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举办商业性展销和促销活动或未经同意,在八一广场举办文化、体育、宣传等活动的,经劝离无效,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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