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家乡区县: 湖北省襄州区

    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区域性教育中心为奋斗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态势良好,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襄阳有很多教育水品很高的学校,其中襄阳四中,学校以优美的校园、齐全的设施、文明的校风、雄厚的师资、卓越的成就,被誉为古城襄阳的璀璨明珠,襄阳教育的闪亮名片,培养精英人才的沃土,省市高考状元的摇篮。

   教育发展策略

(一)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化、普惠性发展。推进积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规划、配建和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争创1—2个学前教育示范县。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公平性发展。实施《襄阳市城区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规划》。推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行动计划”,继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小学教学点建设。指导迎国检县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所辖县全部通过国家复检。
3.推进特殊教育便捷化、完备性发展。完成“襄阳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建设工程。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和就业执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已建7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及��他办学条件。
4.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多样性发展。完成襄阳三中迁建任务,确保2015年秋季新校区有一个年级入驻。确保2015年秋季市三十六新校区投入使用。继续改善其他省、市两级示范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加快薄弱高中学校改造。
5.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集约性发展。建立从初等职业教育到本科职业教育、具有襄阳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襄阳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探索职业教育信息化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推进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的普及应用,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学习方式创新,实现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建设区域性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
6.推进地方高等教育内涵化、跨越性发展。保持创建综合性大学定力,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实施人才引进战略。继续支持襄阳职院创办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完善襄阳汽车职院新校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专业建设,扩大办学规模。积极申报新设高职学校。


(二)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把诵读经典诗文、认识重要传统节日,了解爱国志士故事、重要史实和家乡生活习俗,欣赏传统音乐、戏剧、美术等纳入到各阶段的教育教学中。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监督和奖惩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师德失范等行为,防止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等不良事件发生。认真做好“国培计划(2015)”和“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骨干教师、优秀校(园)长的遴选培训工作。加大市、县两级教师、校长培训力度。做好农村新机制教师补充工作,对山区教师招聘、职评、评先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推进山区教师周转房建设。组织各县(市)区暑期集中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并对交流情况进行督办、考核。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学科的教材配套资源;构建襄阳名师教师工作室,教师网络空间应用达到60%、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达到40%;建立完善的本地教育资源建管用协调机制。全面推进教育公共服务的应用试点工作,选择区域内10所学校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试点,初步建立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完成“三通工程”建设任务,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五)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15年2月底前,理顺市、区两级教育管理体制,完成城区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任务,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完成局直属单位机构调整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划分任务。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办法,推进中高职贯通、普职衔接的招生制度和人才培养改革。探索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决策出台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推行“阳光政务”。建立教育执法平台,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推进法律进学校,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建立依法决策、民主管理、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制知识课程,以多种形式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执教。强化教师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防止从事有偿家教与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行为。引导教师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Fat猫猫爱吃鱼(2015-04-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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