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名人——康克清

家乡区县: 江西省万安县

       康克清(1911年9月7日-1992年4月22日),原名康桂秀,江西人,客家人,是朱德第六任的妻子,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领导人。1911年出生,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长征,后曾任八路军总司令部直属队组织股长、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晋东南妇女救国会主任。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常委、副主席、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副主席、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在文革中被判软禁,文革后获平反。1992年4月22日12时04分在北京逝世。

      中国共产党第七至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五届常务委员会委员。[2]

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届委员、第四届常务委员。

全国妇第一届至第五届常委,第三届副主席,第四、五届主席,第六届名誉主席。

著有《康克清回忆录》

少年时期,她亲身经历了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种种黑暗,接受了进步思想的影响。

1925年,开始投身革命,在本乡从事妇女工作。[3]

1926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7年,担任江西省万安县罗塘湾乡妇女协会常任秘书。大革命失败后,她革命的信念更加坚定。

1928年9月,和近百名赤卫队员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上了井冈山。

1929年,与朱德结婚。[4]

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2年,在江西瑞金任红军总司令部直辖的女子义勇队队长,直属队政治指导员。

1934年,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

1934年10月~1936年10月,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任直属队指导员,三过草地,历尽艰辛。

1936年,担任红四方面军党校总支书记。[5]

1937年,历任八路军总司令部直属队组织部长、政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晋东南妇女救国会名誉主任、中共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解放区战时儿童保育会代主任。曾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9年,出席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担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儿童福利部部长、书记处书记、担任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副主席、担任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担任中国福利会名誉主席、宋庆龄基金会主席、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长。

1979年,主持了《婚姻法》的修改工作。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过国际保卫儿童会议和联合国妇女会议,代表中国政府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978年2月~1992年,担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88年~1992年,担任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

1992年4月22日12时04分,在北京逝世。

      康克清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卓越领导人,无产阶级革命家。她始终保持着质朴大方、和蔼和亲的形象,人们崇敬而亲昵地称她“康大姐”。她为祖国的教育和妇幼保健事业倾注了全部心血。所著《家庭教育是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强调了家庭教育对少儿成长的重要性;撰写的《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妇女的解放》,以亲身体验阐明了自己的一贯主张: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妇女走上解放道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解放妇女,妇女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康克清与朱德

hyy晗颖(2015-04-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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